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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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造价咨询 比选公告

(略) 周巷城镇 (略) (略) (略) 公开选取“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CX-ZJBX-*
  • 项目名称:
    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造价咨询
  • 项目地点:
    周巷镇
  • 项目基本情况:
    新立水泥杆、钢管桩、架设导线等,拆建工作井、新建排管等
  • 项目总预算:
    309.*元
  • 服务内容:
    结算审核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比选办法:
    随机摇号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04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5628元 ,上限:6432元
  • 价格说明:
    根据《浙 (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7-8折范围内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1-23 10:22 至 2025-01-25 10:2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略) (略) 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未涉及过本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等前期咨询的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2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略) 周巷城镇 (略)
  • 项目单位联系人:
    鲁工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周巷 (略) 428号
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造价咨询 比选公告

(略) 周巷城镇 (略) (略) (略) 公开选取“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CX-ZJBX-*
  • 项目名称:
    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配套线路及土建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造价咨询
  • 项目地点:
    周巷镇
  • 项目基本情况:
    新立水泥杆、钢管桩、架设导线等,拆建工作井、新建排管等
  • 项目总预算:
    309.*元
  • 服务内容:
    结算审核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比选办法:
    随机摇号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04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5628元 ,上限:6432元
  • 价格说明:
    根据《浙 (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7-8折范围内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1-23 10:22 至 2025-01-25 10:2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略) (略) 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未涉及过本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等前期咨询的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2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略) 周巷城镇 (略)
  • 项目单位联系人:
    鲁工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周巷 (略) 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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