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综合业务平台相关软件定制开发采购需求公示
某中心综合业务平台相关软件定制开发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 (略) 定制开发,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预算:2,850,00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略)级及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四)需求明细:
(略) 开发: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略) 开发 | 1 | 套 | 2,850,000 |
(五)技术要求:
见附件一
(六)商务要求:
见附件二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材料构成
1.意见建议函(见附件三);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件),其中意见建议函须另附Word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63.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手机号(略)(无需电联)。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意见”,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三)注意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倾向性排他性,必要时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意见建议作为我单位修改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我单位不做具体答复,以后期发布的正式版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
固定电话:0371-(略)
手机:(略)
地址: (略) (略)
监督人:陈老师
固定电话:0371-(略)
手机:(略)
我部拟组 (略) 定制开发,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预算:2,850,00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略)级及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四)需求明细:
(略) 开发: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略) 开发 | 1 | 套 | 2,850,000 |
(五)技术要求:
见附件一
(六)商务要求:
见附件二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材料构成
1.意见建议函(见附件三);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件),其中意见建议函须另附Word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63.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手机号(略)(无需电联)。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意见”,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三)注意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倾向性排他性,必要时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意见建议作为我单位修改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我单位不做具体答复,以后期发布的正式版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
固定电话:0371-(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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