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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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1:16:01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

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人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新华保险的相关规定,对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项目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结合招标人的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2、暖气改造、地面、墙面、顶面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

2.3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并通过工程消防验收。

2.5 服务地点

(略)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服务质量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外地(新疆维吾 (略) 以外)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进疆备案手续或按照《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有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等资料,合同中如未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服务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范围内相关工作已完成),合同中如未能体现业绩类型、相关服务内容、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报告关键页(体现任职情况)、签章页、概况等复印件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相关工作已完成及任职情况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②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未被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4日上午9:00时至202525日下午19: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 (略) 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3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投标人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上传至中 (略) 【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略) (略) 29号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兴、李鹏飞、翟宇光、罗扬、赵清璐、赵启芳、史洧珍

电 话:*、*(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函件:*@*inochem.com


,喀什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1:16:01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

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人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新华保险的相关规定,对新华 (略) (略) 设计项目室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二次)项目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结合招标人的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2、暖气改造、地面、墙面、顶面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

2.3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并通过工程消防验收。

2.5 服务地点

(略)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服务质量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外地(新疆维吾 (略) 以外)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进疆备案手续或按照《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有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等资料,合同中如未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服务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范围内相关工作已完成),合同中如未能体现业绩类型、相关服务内容、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报告关键页(体现任职情况)、签章页、概况等复印件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相关工作已完成及任职情况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②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未被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4日上午9:00时至202525日下午19: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 (略) 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3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投标人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上传至中 (略) 【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略) (略) 29号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兴、李鹏飞、翟宇光、罗扬、赵清璐、赵启芳、史洧珍

电 话:*、*(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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