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招标公告
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招标公告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采用询价通知书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包,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定制务真楼阶梯教室礼堂椅、桌子。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方式邀请在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落实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在本项目询价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8:00(北京时间)以前,通过线上下载方式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 8: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求真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26日 8: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求真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光明街119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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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4 | 联合体询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5 |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履约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
6 |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 (略) 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30分钟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内容执行。 1.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不再享受扣除政策; 2.如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为货物或者服务则价格给予10%扣除,标的为工程则价格给予5%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涉及)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比选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比选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略) 、 (略) 、直属 (略) ,各省、 (略) 、 (略) (略) 、 (略) ,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略) 、 (略) 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9 | 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 | 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
10 | 询价情况公告 | 1.评审结果将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否则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12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
13 | 询价过程 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
15 | 供应商质疑 | 注: 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本采购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限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⑵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质疑期限内补正的,视为撤销质疑,本公司不予受理。 ⑶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联系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收到质疑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
16 | 节能、环 (略)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7 | 特别说明 | 1.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或者供应商,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其品牌或者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2.政府采购应当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论采购文件是否作出说明,均应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以相关规定为准。 3.若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 (略) 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5.2利害关系授 (略) 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5.3前期参与 (略) 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4提供相同品 (略) 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 (略) (略) 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 (略)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略) 理。
8.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9.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中予以发布更正公告(若出现无法预估的情况除外),同时以邮件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若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有误导致无法传达,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密切关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查阅本项目信息。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分别密封。
13.响应文件的语言
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略) 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略) 理。
14.计量单位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 (略) 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询价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8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对密封袋进行编号,电子文档放于①号密封袋内,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②号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③号密封袋内。
18.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性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 (略) 应粘贴牢固。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9.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略) 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20.2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1.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自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按照询价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1根据《最 (略)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 (略) (略) 《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公告》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应当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 (略) 理。
24.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保证金(实质性响应)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未交保证金视为放弃参与响应。
28.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保证金不退还。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 (略) 理。
30.验收
30.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3.询问、质疑的 (略) 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34.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一、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9.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三)落实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询价的则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说明:
1.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的还应提供年检记录,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家具定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元,最高限价:#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作为无 (略) 理。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实质性参数)
产品名称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参考图片 | 数量 |
礼堂椅 | ★材质及规格: 主要尺寸:570*1010*710mm 中心距570mm;扶手宽80mm;座内宽490mm; 扶手高620mm;座高440mm;全高1010mm;整体深度710mm。 ★一、详细参数: 1.背/座外板:采用多层硬木成型板,表面压木皮,经高周波高压制成,承托力强抗变形。座板附独特蜂窝式吸音气孔,保证座椅的良好透气性能和吸收回音。背板尺寸:520*760*17±5mm,座板尺寸:400*415*11±5mm。油漆颜色可选择。 2.背/座内板(框):背内板采用优质多层板经模具高压成型,具有曲线符合人体工学原理,背内板尺寸:695*440*8±5mm,座内框结构为加强型木框,结实耐用无故障,内框尺寸:410*420*55±5mm。 3.背/座海绵:采用高密度冷发泡定型绵,舒适耐用,密度高达40 kg/m3。背海绵尺寸:435*705±5mm,座海绵尺寸:460*445*130±5mm。 4.脚架:扶手框采用优质冷轧钢板(T1.6mm),脚管采用优质方管(80x40xT1.6mm),经模具冲压焊接组合成型。表面采用防 (略) 理,静电喷亚光黑,并经高温烤锔塑化。侧面的挡板采用内包外嵌式工艺,材质为3mm厚优质密度板加附毛麻面料。扶手框尺寸:410*345*75±5mm,底脚尺寸:310*230*78±5mm。 5.扶手:采用进口橡木加工成型外 (略) 理。扶手尺寸:420*80*22±5mm。 6.写字板:板面为三聚氰氨写字板,四周PVC封边,板面尺寸:260*230*15mm;托盘采用一体成型的铁质外壳,连接支架为冲压件。写字板可收藏于扶手脚内部,翻折无异响。 7.布料:采用优质耐磨麻布面料,手感舒适。须进 (略) 理。布料颜色为红色。 8.回复机构: 采用单弹簧加扭簧阻尼的工艺机构,座椅在人离开后自动缓慢翻起,回复精准无冲击噪音。 9.固定方式:采用经过防锈静电喷涂的内六角膨胀螺丝,固定孔加盖塑料盖。 10.在座 (略) 兜便于放置少量资料或一个水杯。网兜绳需有弹性和收缩性。 |
| 160个 |
长条桌 | ★一、材质及规格: 1、规格及尺寸:1200*400*760mm 2、桌面厚大于60mm 3、侧板厚50mm 4、背板厚15mm 5、层板厚15mm 6、立板厚15mm 7、材质:条形桌板材采用三聚氰胺板,封边条采用pvc封边 8、五金配件:国标 产品应符合QB/T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二、详细参数: 外观质量要求:表面无皱纹、裂纹、折痕、暗条痕、染色线、刀线、油渍、污点、黑斑、胶粘和杂质、无明显的气泡、针孔、划痕、波纹等瑕疵。 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应光滑,花纹应清晰、均匀,无漏印。压纹(压花)表面应有统一的花式,且压纹应清淅、均匀。 外观质量要求:色泽应均匀,无明显色差 外观质量要求: (略) 理应均匀 外观质量要求:边缘应光滑平直,无缺损 #醛释放量≤1.5mg/L 可溶性 重金属:铅(Pb)≤90mg/kg、镉(Cd)≤75mg/kg、铬(Cr)≤60mg/kg、汞(Hg)≤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锑(Sb)≤60mg/kg、硒(Se)≤500mg/kg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由 CMA 或者 CNAS 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PVC封边条”的检验报告。 |
| 8张 |
主席台 | ★一、材质及规格: 1、规格及尺寸:1400*600*750mm 2、桌面厚度大于60mm 3、材质:会议桌板材选用三聚氰胺板,全表面采用沙比利木皮贴面,经防腐、防虫、 (略) 理,#醛释放量达到环保标准。 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经多次打磨,喷涂而成。 5、工艺要求:全程采用五底三 (略) 理,成品要求光亮平整,油漆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 6、五金配件:国标 ★二、产品应符合GB/T#-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JC/T 2039-2010《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及企业技术要求 宽度、长度允许偏差±1.5mm 含水率≤8% 表面胶合强度≥1.0MPa 密度≥0.76g/cm3 表面耐磨磨耗值≤50mg/100r 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表面耐干热≥4级 表面耐水蒸气≥4级 耐光色牢≥灰度卡4级 #醛释放含量≤0.05mg/m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μg/m3 耐霉菌性能:黑曲霉≤1级 耐霉菌性能:腊叶芽枝≤1级 耐霉菌性能:黄曲霉≤1级 耐霉菌性能:宛氏拟青霉≤1级 耐霉菌性能:绿色木霉≤1级 耐霉菌性能:桔青霉≤1级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热释放速率峰值≤200kW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5min内总热释放量≤30MJ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最大烟密度≤75%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由 CMA 或者 CNAS 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三聚氰胺板”的检验报告。 |
| 5张 |
办公椅 | 规格:700*780*1090 颜色:黑色皮+胡桃色 实木框架+西皮 4、椅子面料选用西皮。皮面光泽度好,透气性好;高密度回弹海绵; 5、油漆:采用环保水性油漆,经五底三面工艺,漆面透明高,硬度、耐磨性好,达到E1级环保标准。 |
| 10张 |
(二)采购要求
1.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服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三)包装、运输及交付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2.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3.供应商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采购人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
1.自验收生效日起,售后服务标准必须与 (略) 场标准服务一致,且2小时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报修后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保修期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合格且与采购文件中相同参数的产品。
2.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应该包括:快速响应采购人的维修请求、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维修周期、在维修过程中保持与采购人沟通、维修完毕后进行测试等。
3.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采购人对产品存在使用不满意的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更换服务。更换服务应该包括:提供详细的更换方案、及时进行更换操作、保证更换后的产品与原产品一致等。
4.供应商应该制定相应的维修和更换政策,如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收费维修或更换服务等。政策要求明确、公平、合理,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响应产品如提供符合该产品新的更高标准或要求的检测报告,则按视同符合文件相关标准。
2.采购文件中未提及到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址后,投标人组织人员在采购人安排时间内对本次采购货物进行搬运、安装等服务,货物进行安装所涉及的辅材均包含在本次项目内,采购人不在另外支付费用。
★三、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三)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户名: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帐号:#96
开户行:长宁竹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四)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户名: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帐号:#96
开户行:长宁竹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五)合同支付约定:
项目实施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采购合同等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规定以及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进行验收;
(七)质保范围和质保期:
质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货物 ;
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提供5年的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
(八)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九)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由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供应商有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或拒绝履行合同内容等一系列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相关款项,并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采购合同,一切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争议解决办法: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其他条款:
1.供应商(投标人)成交(中标)价(单价、下浮、折扣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核算的总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供配送费、安装费、辅料费、设备费、组织费用、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承诺和响应的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相关承诺以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部分、符合性部分、评分以及采购文件其他部分要求的所有承诺及响应,供应商如承诺、响应均应对其承诺、响应的内容负责,采购人及相关监管单位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承诺、响应的真实性,因虚假承诺、响应引起的所有责任和成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及相关评审人员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功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3.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初验。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4.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由采购人组织,投标人完成。由于货物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
5.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将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6.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供应商/投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技术要求:
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二、其他商务要求:
第四章其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执行。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略) 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3、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询价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附件1-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附件1-4
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知识产权、询价费用、询价有效期等各项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 (略) 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询价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附件1-5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附件1-6
制造商家授权书(如涉及)
XXX(采购人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XXX项目第XXX包的报价, (略) 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项目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附件1-7
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询价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90个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按询价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询价通知书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若询价通知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三、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表可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询价通知书有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询价通知书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四、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五、质量保证承诺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xx(联合体)参加xx(单位名称)的xx(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xx(标的名称),属于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xx(标的名称),属于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八、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材料。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注:供应商可增减本表的行数, 但不能改变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十一、报价函
XXX(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90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略)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略) 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 (略) 理。
2.11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 (略)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略) 理。
2.1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4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 (略) 理。
2.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 (略) ,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采购人(#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 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技术、服务要求 / 货物规格型号
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填写。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 ,即人民币 XX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服务版权、知识产权、人工、设备、材料、售后、保险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服务 / 货物质量要求
…。
四、交货及验收 / 服务时间 / 期限
…。
五、付款方式
…。
六、售后服务
…。
七、#方的权利和义务
…。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九、违约责任
…。
十、争议解决办法
…。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方 XX 份,#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各 XX 份。
十二、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采用询价通知书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包,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定制务真楼阶梯教室礼堂椅、桌子。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方式邀请在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落实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在本项目询价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8:00(北京时间)以前,通过线上下载方式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 8: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求真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26日 8: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求真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光明街119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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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4 | 联合体询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5 |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履约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
6 |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 (略) 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30分钟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内容执行。 1.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不再享受扣除政策; 2.如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为货物或者服务则价格给予10%扣除,标的为工程则价格给予5%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涉及)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比选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比选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略) 、 (略) 、直属 (略) ,各省、 (略) 、 (略) (略) 、 (略) ,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略) 、 (略) 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9 | 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 | 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
10 | 询价情况公告 | 1.评审结果将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否则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12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
13 | 询价过程 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
15 | 供应商质疑 | 注: 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本采购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限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⑵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质疑期限内补正的,视为撤销质疑,本公司不予受理。 ⑶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联系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收到质疑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
16 | 节能、环 (略)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7 | 特别说明 | 1.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或者供应商,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其品牌或者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2.政府采购应当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论采购文件是否作出说明,均应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以相关规定为准。 3.若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 (略) 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5.2利害关系授 (略) 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
5.3前期参与 (略) 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4提供相同品 (略) 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 (略) (略) 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 (略)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略) 理。
8.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9.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中予以发布更正公告(若出现无法预估的情况除外),同时以邮件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若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有误导致无法传达,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密切关注采购 (略) 站或公告栏,查阅本项目信息。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分别密封。
13.响应文件的语言
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略) 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略) 理。
14.计量单位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 (略) 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询价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8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对密封袋进行编号,电子文档放于①号密封袋内,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②号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③号密封袋内。
18.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性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 (略) 应粘贴牢固。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9.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略) 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20.2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 (略)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1.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自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按照询价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1根据《最 (略)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 (略) (略) 《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公告》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应当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 (略) 理。
24.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保证金(实质性响应)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未交保证金视为放弃参与响应。
28.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保证金不退还。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 (略) 理。
30.验收
30.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3.询问、质疑的 (略) 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34.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一、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9.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三)落实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询价的则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说明:
1.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的还应提供年检记录,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务真楼阶梯教室家具定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元,最高限价:#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作为无 (略) 理。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实质性参数)
产品名称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参考图片 | 数量 |
礼堂椅 | ★材质及规格: 主要尺寸:570*1010*710mm 中心距570mm;扶手宽80mm;座内宽490mm; 扶手高620mm;座高440mm;全高1010mm;整体深度710mm。 ★一、详细参数: 1.背/座外板:采用多层硬木成型板,表面压木皮,经高周波高压制成,承托力强抗变形。座板附独特蜂窝式吸音气孔,保证座椅的良好透气性能和吸收回音。背板尺寸:520*760*17±5mm,座板尺寸:400*415*11±5mm。油漆颜色可选择。 2.背/座内板(框):背内板采用优质多层板经模具高压成型,具有曲线符合人体工学原理,背内板尺寸:695*440*8±5mm,座内框结构为加强型木框,结实耐用无故障,内框尺寸:410*420*55±5mm。 3.背/座海绵:采用高密度冷发泡定型绵,舒适耐用,密度高达40 kg/m3。背海绵尺寸:435*705±5mm,座海绵尺寸:460*445*130±5mm。 4.脚架:扶手框采用优质冷轧钢板(T1.6mm),脚管采用优质方管(80x40xT1.6mm),经模具冲压焊接组合成型。表面采用防 (略) 理,静电喷亚光黑,并经高温烤锔塑化。侧面的挡板采用内包外嵌式工艺,材质为3mm厚优质密度板加附毛麻面料。扶手框尺寸:410*345*75±5mm,底脚尺寸:310*230*78±5mm。 5.扶手:采用进口橡木加工成型外 (略) 理。扶手尺寸:420*80*22±5mm。 6.写字板:板面为三聚氰氨写字板,四周PVC封边,板面尺寸:260*230*15mm;托盘采用一体成型的铁质外壳,连接支架为冲压件。写字板可收藏于扶手脚内部,翻折无异响。 7.布料:采用优质耐磨麻布面料,手感舒适。须进 (略) 理。布料颜色为红色。 8.回复机构: 采用单弹簧加扭簧阻尼的工艺机构,座椅在人离开后自动缓慢翻起,回复精准无冲击噪音。 9.固定方式:采用经过防锈静电喷涂的内六角膨胀螺丝,固定孔加盖塑料盖。 10.在座 (略) 兜便于放置少量资料或一个水杯。网兜绳需有弹性和收缩性。 |
| 160个 |
长条桌 | ★一、材质及规格: 1、规格及尺寸:1200*400*760mm 2、桌面厚大于60mm 3、侧板厚50mm 4、背板厚15mm 5、层板厚15mm 6、立板厚15mm 7、材质:条形桌板材采用三聚氰胺板,封边条采用pvc封边 8、五金配件:国标 产品应符合QB/T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二、详细参数: 外观质量要求:表面无皱纹、裂纹、折痕、暗条痕、染色线、刀线、油渍、污点、黑斑、胶粘和杂质、无明显的气泡、针孔、划痕、波纹等瑕疵。 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应光滑,花纹应清晰、均匀,无漏印。压纹(压花)表面应有统一的花式,且压纹应清淅、均匀。 外观质量要求:色泽应均匀,无明显色差 外观质量要求: (略) 理应均匀 外观质量要求:边缘应光滑平直,无缺损 #醛释放量≤1.5mg/L 可溶性 重金属:铅(Pb)≤90mg/kg、镉(Cd)≤75mg/kg、铬(Cr)≤60mg/kg、汞(Hg)≤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锑(Sb)≤60mg/kg、硒(Se)≤500mg/kg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由 CMA 或者 CNAS 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PVC封边条”的检验报告。 |
| 8张 |
主席台 | ★一、材质及规格: 1、规格及尺寸:1400*600*750mm 2、桌面厚度大于60mm 3、材质:会议桌板材选用三聚氰胺板,全表面采用沙比利木皮贴面,经防腐、防虫、 (略) 理,#醛释放量达到环保标准。 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经多次打磨,喷涂而成。 5、工艺要求:全程采用五底三 (略) 理,成品要求光亮平整,油漆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 6、五金配件:国标 ★二、产品应符合GB/T#-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GB/T #-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JC/T 2039-2010《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及企业技术要求 宽度、长度允许偏差±1.5mm 含水率≤8% 表面胶合强度≥1.0MPa 密度≥0.76g/cm3 表面耐磨磨耗值≤50mg/100r 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表面耐干热≥4级 表面耐水蒸气≥4级 耐光色牢≥灰度卡4级 #醛释放含量≤0.05mg/m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μg/m3 耐霉菌性能:黑曲霉≤1级 耐霉菌性能:腊叶芽枝≤1级 耐霉菌性能:黄曲霉≤1级 耐霉菌性能:宛氏拟青霉≤1级 耐霉菌性能:绿色木霉≤1级 耐霉菌性能:桔青霉≤1级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热释放速率峰值≤200kW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5min内总热释放量≤30MJ 燃烧性能等级:B1难燃材料最大烟密度≤75%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由 CMA 或者 CNAS 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三聚氰胺板”的检验报告。 |
| 5张 |
办公椅 | 规格:700*780*1090 颜色:黑色皮+胡桃色 实木框架+西皮 4、椅子面料选用西皮。皮面光泽度好,透气性好;高密度回弹海绵; 5、油漆:采用环保水性油漆,经五底三面工艺,漆面透明高,硬度、耐磨性好,达到E1级环保标准。 |
| 10张 |
(二)采购要求
1.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服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三)包装、运输及交付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2.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3.供应商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采购人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
1.自验收生效日起,售后服务标准必须与 (略) 场标准服务一致,且2小时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报修后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保修期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合格且与采购文件中相同参数的产品。
2.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应该包括:快速响应采购人的维修请求、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维修周期、在维修过程中保持与采购人沟通、维修完毕后进行测试等。
3.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采购人对产品存在使用不满意的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更换服务。更换服务应该包括:提供详细的更换方案、及时进行更换操作、保证更换后的产品与原产品一致等。
4.供应商应该制定相应的维修和更换政策,如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收费维修或更换服务等。政策要求明确、公平、合理,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响应产品如提供符合该产品新的更高标准或要求的检测报告,则按视同符合文件相关标准。
2.采购文件中未提及到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址后,投标人组织人员在采购人安排时间内对本次采购货物进行搬运、安装等服务,货物进行安装所涉及的辅材均包含在本次项目内,采购人不在另外支付费用。
★三、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三)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户名: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帐号:#96
开户行:长宁竹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四)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户名:长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帐号:#96
开户行:长宁竹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五)合同支付约定:
项目实施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采购合同等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规定以及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进行验收;
(七)质保范围和质保期:
质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货物 ;
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提供5年的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
(八)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九)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由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供应商有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或拒绝履行合同内容等一系列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相关款项,并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采购合同,一切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争议解决办法: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其他条款:
1.供应商(投标人)成交(中标)价(单价、下浮、折扣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核算的总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供配送费、安装费、辅料费、设备费、组织费用、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承诺和响应的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相关承诺以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部分、符合性部分、评分以及采购文件其他部分要求的所有承诺及响应,供应商如承诺、响应均应对其承诺、响应的内容负责,采购人及相关监管单位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承诺、响应的真实性,因虚假承诺、响应引起的所有责任和成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及相关评审人员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功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3.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初验。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4.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由采购人组织,投标人完成。由于货物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
5.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将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6.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供应商/投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技术要求:
第四章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二、其他商务要求:
第四章其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执行。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略) 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3、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询价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附件1-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附件1-4
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知识产权、询价费用、询价有效期等各项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 (略) 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询价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附件1-5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附件1-6
制造商家授权书(如涉及)
XXX(采购人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XXX项目第XXX包的报价, (略) 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项目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附件1-7
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询价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询价之日起90个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按询价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询价通知书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若询价通知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三、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注:本表可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询价通知书有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询价通知书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四、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五、质量保证承诺
(格式自拟)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xx(联合体)参加xx(单位名称)的xx(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xx(标的名称),属于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xx(标的名称),属于xx(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八、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材料。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注:供应商可增减本表的行数, 但不能改变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询价日期:XXXX
十一、报价函
XXX(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90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略)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略) 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 (略) 理。
2.11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 (略)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略) 理。
2.1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4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 (略) 理。
2.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 (略) ,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采购人(#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 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技术、服务要求 / 货物规格型号
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填写。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 ,即人民币 XX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服务版权、知识产权、人工、设备、材料、售后、保险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服务 / 货物质量要求
…。
四、交货及验收 / 服务时间 / 期限
…。
五、付款方式
…。
六、售后服务
…。
七、#方的权利和义务
…。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九、违约责任
…。
十、争议解决办法
…。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方 XX 份,#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各 XX 份。
十二、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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