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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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25-VGBRCD-F1001)

我部拟对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业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RCD-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预算金额70.(略)元。(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地点:2025年1月23日-2024年2月3日

(略)

六、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4年2月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略),(略)

地址: (略) (略)

监督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0755-(略),(略)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表

2.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3.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

(略) 址下载附件
,广东, (略) , (略) ,深圳,0755-

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25-VGBRCD-F1001)

我部拟对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业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RCD-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预算金额70.(略)元。(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地点:2025年1月23日-2024年2月3日

(略)

六、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4年2月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略),(略)

地址: (略) (略)

监督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0755-(略),(略)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表

2.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3.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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