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的瑞昌市赛湖路西侧、杨林路大街北侧的“中部庐山皮革红木大市场”项目商铺及住宅等抵债资产的处置公告
对持有的瑞昌市赛湖路西侧、杨林路大街北侧的“中部庐山皮革红木大市场”项目商铺及住宅等抵债资产的处置公告
产权人:中国长城 (略) (略) (以下简称“中 (略) ”)。
资产情况:中 (略) 依据江西省 (略) 于2019年9月29日下达的(2018)赣执3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略) (略) 于2024年9月23日下达的(2023)赣04执18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 (略) (略) 西侧、 (略) 大街北侧的“中部庐山 (略) 场”项目1-6号未售 (略) 住宅(面积为2857.97㎡)、9号未售的1760.4㎡商铺、12号未售的*㎡商铺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抵债资产明细表)概况如下表:
序号 | 楼栋 | 用途 | 所在楼层 | 数量 (间) | 面积 (m*) |
1 | 12# | 商业 | 1楼 | 122 | * |
2 | 12# | 商业 | 3楼 | 973 | * |
3 | 12# | 商业 | 4楼 | 1020 | * |
4 | 12# | 商业 | 5楼 | 138 | * |
5 | 9# | 商业 | 1-2楼 | 64 | * |
6 | 住宅楼 | 住宅 | 17楼 | 15 | * |
合计 | 2332 | * |
上述资产存在部分出租情况, (略) (略) (略) ,物业费标准为商业*/㎡/月、住宅*/㎡/月。
资产特点:该抵债资 (略) (略) 域,为当地规模较大 (略) 场,周边酒店、仓库等配套完善,内部装修良好,部分已出租,交通便利,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均具备较高的投资使用价值。
处置方式:整体或部分转让、整租或部分出租、资产重组等方式。
交易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 (略) (略) 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不属于金规[2024]17号文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5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法律效力、资产面积、使用情况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司法文书、登记部门信息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 (略) 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 (略) 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黄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389、0791-*716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略) (略) 106号
中国长城 (略) (略)
产权人:中国长城 (略) (略) (以下简称“中 (略) ”)。
资产情况:中 (略) 依据江西省 (略) 于2019年9月29日下达的(2018)赣执3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略) (略) 于2024年9月23日下达的(2023)赣04执18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 (略) (略) 西侧、 (略) 大街北侧的“中部庐山 (略) 场”项目1-6号未售 (略) 住宅(面积为2857.97㎡)、9号未售的1760.4㎡商铺、12号未售的*㎡商铺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抵债资产明细表)概况如下表:
序号 | 楼栋 | 用途 | 所在楼层 | 数量 (间) | 面积 (m*) |
1 | 12# | 商业 | 1楼 | 122 | * |
2 | 12# | 商业 | 3楼 | 973 | * |
3 | 12# | 商业 | 4楼 | 1020 | * |
4 | 12# | 商业 | 5楼 | 138 | * |
5 | 9# | 商业 | 1-2楼 | 64 | * |
6 | 住宅楼 | 住宅 | 17楼 | 15 | * |
合计 | 2332 | * |
上述资产存在部分出租情况, (略) (略) (略) ,物业费标准为商业*/㎡/月、住宅*/㎡/月。
资产特点:该抵债资 (略) (略) 域,为当地规模较大 (略) 场,周边酒店、仓库等配套完善,内部装修良好,部分已出租,交通便利,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均具备较高的投资使用价值。
处置方式:整体或部分转让、整租或部分出租、资产重组等方式。
交易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 (略) (略) 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不属于金规[2024]17号文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5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法律效力、资产面积、使用情况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司法文书、登记部门信息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 (略) 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 (略) 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黄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389、0791-*716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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