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 (略) 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 (略) 衡水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 (略) 衡水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在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3)质量标准: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至2025-0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按要求完成报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63.com,即为报名成功。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资料明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4 09:00 ,地点为 (略) (略) (略) 40号燕山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景 (略) 地 址: (略) (略) 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8层1单元901 邮 编:#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 (略) 衡水分行 电话:031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张 (略) 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0元。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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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 (略) 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 (略) 衡水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 (略) 衡水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在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3)质量标准: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至2025-0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按要求完成报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63.com,即为报名成功。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资料明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4 09:00 ,地点为 (略) (略) (略) 40号燕山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景 (略) 地 址: (略) (略) 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8层1单元901 邮 编:#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 (略) 衡水分行 电话:031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张 (略) 衡水分行律师事务所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0元。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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