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潜江市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为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不断推广应用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略) 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有效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现就开展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支持办法
(一)主要作物
2024年种植的小麦、油菜和2025年种植的水稻、大豆、玉米。
(二)实施主体
择优遴选从事粮油生产的规模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下简称主体)。
(三)主体支持办法
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际单产、种植面积进行奖补。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奖补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每个家庭农场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名下(含社员)生产经营面积种植需达到1500亩以上,单项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800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名下生产经营面积需达到1000亩以上,单项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500以上(每个主体申报农作物种类不得超过2类,土地流转合同需经当地政府或经管部门确认)。
(二)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市级及以上“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主体优先。
(三)承担2025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的农作物和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复的农作物、享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不能重复申报。
(四)享受2024年油菜轮作项目,小麦、油菜机种补贴的主体不能重复申报。
(五)采用水稻直播,小麦、油菜、大豆和玉米非机械条播、匀播等播种方式的不能申报奖补。
(六)申报主体需具有农机作业必要的农机具和北斗智能农机监测终端,播种、植保环节需接受北斗智能农机监测终端监测作业面积(种植大户无自有农机具的,需提交与具备北斗作业监测能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签订的农机作业服务意向合同)。
三、申报资料
全市满足上述申报条件、自愿参与项目的主体按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9号, (略) 4楼413室,联系人及电话:杜成涛、赵亚男0728-#)提供相关资料,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报资料具体如下:
(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社员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的需提交流转合同和社员属于合作社成员的证明),
4.区镇街道推荐函,
5.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6.财务管理相关证明,
7.“征信”未被列入 (略) 络截图,
8.农技、农机指导专家名单。
(二)种植大户
1.身份证复印件,
2.流转合同,
3.区镇街道推荐函,
4.农机作业服务意向合同,
5.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6.“征信”未被列入 (略) 络截图,
7.农技、农机指导专家名单。
附件: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略) (略)
2025年1月23 日
附件1
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公斤/亩、元
申报主体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种植面积 | 财务记账 方式 | 成员数(人)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1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2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3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采用主推技术1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2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3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4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5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备注:1.种植面积指主体名下实际生产经营面积(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
2.财务记账方式:农民合作社填写使用财务管理软件、聘用专业会计或委托代理记账。家庭农场指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或其它;
3.成员数填写合作社成员数或家庭农场劳动力成员数。
为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不断推广应用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略) 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有效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现就开展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支持办法
(一)主要作物
2024年种植的小麦、油菜和2025年种植的水稻、大豆、玉米。
(二)实施主体
择优遴选从事粮油生产的规模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下简称主体)。
(三)主体支持办法
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际单产、种植面积进行奖补。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奖补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每个家庭农场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名下(含社员)生产经营面积种植需达到1500亩以上,单项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800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名下生产经营面积需达到1000亩以上,单项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500以上(每个主体申报农作物种类不得超过2类,土地流转合同需经当地政府或经管部门确认)。
(二)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市级及以上“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主体优先。
(三)承担2025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的农作物和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复的农作物、享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不能重复申报。
(四)享受2024年油菜轮作项目,小麦、油菜机种补贴的主体不能重复申报。
(五)采用水稻直播,小麦、油菜、大豆和玉米非机械条播、匀播等播种方式的不能申报奖补。
(六)申报主体需具有农机作业必要的农机具和北斗智能农机监测终端,播种、植保环节需接受北斗智能农机监测终端监测作业面积(种植大户无自有农机具的,需提交与具备北斗作业监测能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签订的农机作业服务意向合同)。
三、申报资料
全市满足上述申报条件、自愿参与项目的主体按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9号, (略) 4楼413室,联系人及电话:杜成涛、赵亚男0728-#)提供相关资料,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报资料具体如下:
(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社员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的需提交流转合同和社员属于合作社成员的证明),
4.区镇街道推荐函,
5.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6.财务管理相关证明,
7.“征信”未被列入 (略) 络截图,
8.农技、农机指导专家名单。
(二)种植大户
1.身份证复印件,
2.流转合同,
3.区镇街道推荐函,
4.农机作业服务意向合同,
5.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6.“征信”未被列入 (略) 络截图,
7.农技、农机指导专家名单。
附件: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略) (略)
2025年1月23 日
附件1
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公斤/亩、元
申报主体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种植面积 | 财务记账 方式 | 成员数(人)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1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2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3 | 面积 | 2024年单产 | 2025年目标单产 | ||||
采用主推技术1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2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3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4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
采用主推技术5 | 面积 | 亩投入成本 | 申请补助资金 |
备注:1.种植面积指主体名下实际生产经营面积(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
2.财务记账方式:农民合作社填写使用财务管理软件、聘用专业会计或委托代理记账。家庭农场指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或其它;
3.成员数填写合作社成员数或家庭农场劳动力成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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