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研〔202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智 (略) ,招标人为苏州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黄桥街道S228西、引力湾大道北
2.2建设规模:拟建建筑物主要包含特殊试验用房、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生活配套用房等功能,占地29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略)平方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约:(略)平方米,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面积:(略)?,最高建筑高度72米,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319.(略)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略)(略) |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 |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 | 1319.64 | 4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 (略) (总)公司 (略) 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设计和景观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四)备注: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 (略) 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中标侯选人给予一家0.(略)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1-23 00:00至2025-02-05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3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 (略) (略) |
地 址: | (略) 聚茂街185号 | 地 址: | (略) (略) (略) 99号5楼代理部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系人: | 田东明 | 联系人: | 唐玉华、李佳雯 |
电 话: | 0512-(略) | 电 话: | 0512-(略)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5-01-23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研〔202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智 (略) ,招标人为苏州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黄桥街道S228西、引力湾大道北
2.2建设规模:拟建建筑物主要包含特殊试验用房、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生活配套用房等功能,占地29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略)平方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约:(略)平方米,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面积:(略)?,最高建筑高度72米,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319.(略)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略)(略) |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 | (略) (略) 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创新研发基地内装及景观设计 | 1319.64 | 4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 (略) (总)公司 (略) 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设计和景观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四)备注: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 (略) 住房 (略) 关于公布 (略) 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中标侯选人给予一家0.(略)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1-23 00:00至2025-02-05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3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 (略) (略) |
地 址: | (略) 聚茂街185号 | 地 址: | (略) (略) (略) 99号5楼代理部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系人: | 田东明 | 联系人: | 唐玉华、李佳雯 |
电 话: | 0512-(略) | 电 话: | 0512-(略)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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