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湘易办”政务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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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用户授权服务必须为信创版,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服务(含运维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用户购买授权,同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运维服务(含1人驻场)。
(2)运营推广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3人驻场服务,包括客服服务、平台日常运营服务、推广运营服务及培训服务, (略) 接入应用提供协助支持,对平台运行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服务。
1、《 (略) (略) (略) 顶层设计(2021-2025年)》(简称顶层设计)
2、《 (略) (略) (略)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用户授权服务必须为信创版,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服务(含运维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用户购买授权,同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运维服务(含1人驻场)。
(2)运营推广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3人驻场服务,包括客服服务、平台日常运营服务、推广运营服务及培训服务, (略) 接入应用提供协助支持,对平台运行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服务。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 (略) “湘易办”政务版系统用户授权;自(成交)中标次日起至334天止,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用户授权(含套装软件运维服务)及平台运营推广服务。
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项目期限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2.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应满足国家最新关于应用系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密码要求、IPv6部署要求、信创适配要求等
2、运维驻场人员、运营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相同,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驻场人员;如果驻场人员存在专业技术能力、责任心、工作态度、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成交供应商应予以更换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并交付工作成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进度的(不可抗力、采购人责任因素除外),采购人可认定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项目进度每超期1天均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逾期超过30日,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导致采购人的损失。
六、验收标准:服务期结束后,本项目将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支付第三期合同价款的凭证之一。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为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足额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成交供应商承担其派出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交通事故、意外、第三人侵权等)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点工作中发生以及抵达项目地点途中及返程中发生)所致的任何责任。
2、投标人在承接本项目后,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不得将主体部分转包、分包;在中标后,投标人拟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先行提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1-5%的违约金;采购人同意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应对分包承担主体承担监管责任并严格监管并确保不转包或再次分包,分包承担主体转包或再次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10-20%的违约金,采购人还有权解除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私自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的10-20%的 (略) 罚,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终止分包,否则,采购人还有权解除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合同约定,而成交供应商拒绝改正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采购人行使解除合同权,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采购人有 (略) 以合同金额的5-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同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情况全面报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有权在本次成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范围内(且总额不超本次采购预算)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延长服务时间,单价与本次成交(中标)合同一致,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用户授权服务必须为信创版,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服务(含运维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用户购买授权,同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运维服务(含1人驻场)。
(2)运营推广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3人驻场服务,包括客服服务、平台日常运营服务、推广运营服务及培训服务, (略) 接入应用提供协助支持,对平台运行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服务。
1、《 (略) (略) (略) 顶层设计(2021-2025年)》(简称顶层设计)
2、《 (略) (略) (略)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用户授权服务必须为信创版,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服务(含运维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用户购买授权,同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运维服务(含1人驻场)。
(2)运营推广服务: (略) “湘易办”政务版3人驻场服务,包括客服服务、平台日常运营服务、推广运营服务及培训服务, (略) 接入应用提供协助支持,对平台运行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服务。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 (略) “湘易办”政务版系统用户授权;自(成交)中标次日起至334天止, (略) “湘易办”政务版套装软件的用户授权(含套装软件运维服务)及平台运营推广服务。
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项目期限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2.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应满足国家最新关于应用系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密码要求、IPv6部署要求、信创适配要求等
2、运维驻场人员、运营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相同,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驻场人员;如果驻场人员存在专业技术能力、责任心、工作态度、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成交供应商应予以更换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并交付工作成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进度的(不可抗力、采购人责任因素除外),采购人可认定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项目进度每超期1天均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逾期超过30日,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导致采购人的损失。
六、验收标准:服务期结束后,本项目将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支付第三期合同价款的凭证之一。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为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足额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成交供应商承担其派出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交通事故、意外、第三人侵权等)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点工作中发生以及抵达项目地点途中及返程中发生)所致的任何责任。
2、投标人在承接本项目后,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不得将主体部分转包、分包;在中标后,投标人拟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先行提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1-5%的违约金;采购人同意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应对分包承担主体承担监管责任并严格监管并确保不转包或再次分包,分包承担主体转包或再次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10-20%的违约金,采购人还有权解除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私自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 (略) 以分包项目金额的10-20%的 (略) 罚,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终止分包,否则,采购人还有权解除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合同约定,而成交供应商拒绝改正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采购人行使解除合同权,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采购人有 (略) 以合同金额的5-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同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情况全面报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有权在本次成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范围内(且总额不超本次采购预算)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延长服务时间,单价与本次成交(中标)合同一致,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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