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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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发布者: (略)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及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 (略) ,各区县(市)工业 (略) 、 (略) ,各行业推进机构,相关试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试点进度,根据《 (略) 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4〕4号)以及《 (略) 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24〕40号)文件规定,现组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组织实施。

二、支持政策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4号),对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给予配套支持,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元。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对确实启动改造实施的第二批试点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获得本次启动资金的试点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后,以最终认定的补助金额为基准,扣减本次认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后发放剩余补助资金,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如最终未按要求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须退回本次启动资金。(试点企业也可选择此次不申报资金,待完成验收后一次性申请。)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完成诊断工作,已签订改造实施合同并按条款完成首笔款项支付,通过行业推进机构核验项目已确实开展, (略) 中小企 (略) 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备案。

4.制定明确、完善、可行性高的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具备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备案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完成诊断和改造实施合同签署,在2025年2月16日 (略) 中小企 (略) (http://**)“项目管理”—“国家试点项目备案”模块上传下列材料:

①数字化改造实施合同、发票(如有)、付款凭证(如有);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附件1);

③项目改造预算(附件2);

④承诺函(附件3)。

(二)项目核验

行业推进机构在2025年2月28日前对项目涉及的诊断报告、改造合同等必要性、流程性材料进行查验,对项目改造实施与诊断方向一致性、改造实施方案可行性、投资合理性等进行核实,出具项目核验意见表(附件4)。

具体内容包括:

①提交的项目备案材料是否完整;

②改造合同是否与诊断报告一致;

③项目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完备;

④合同金额(包括软硬件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硬件设备投入是否必要;

⑤通过对项目现场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访谈调研了解的情况是否与改造方案一致。

(三)资金申报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在2025年3月3日 (略) 中小企 (略) 备案模块可直接免登录 (略) 企业 (略) (http://**),通过首页右 (略) “项目申报”模 (略) 工业 (略) (略) 进行项目启动资金申报。

(四)区县初审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及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 (略) ,各区县(市)工业 (略) 、 (略) (略) 工业 (略) (略) 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2025 (略)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联合行文推荐,将行文扫描件与《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扫描版与可编辑Word版均需上传) (略) 工业 (略) (略) 。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所上传的改造实施方案及合同将会作为改造实施完成后评测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预算投入合理性负责。

(二)各行业推进机构要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备案材料的审查,现场核验备案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三)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业 (略) 应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申报主体所实施的改造项目在本年度已享受过国 (略) 本级同类型财政资金扶持的不纳入本次补助资金支持范畴。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工业 (略) 中 (略) 联系人:何文芊,*

(略) (略) (略) 联系人:刘潇,*

(略) 中小企 (略) 联系人:郭帅,*

(略) 工业 (略) (略) 联系人:宋剑波,*


附件:1.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

2.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预算

3.承诺函

4.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核验意见表

5.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汇总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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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发布者: (略)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及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 (略) ,各区县(市)工业 (略) 、 (略) ,各行业推进机构,相关试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试点进度,根据《 (略) 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4〕4号)以及《 (略) 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24〕40号)文件规定,现组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组织实施。

二、支持政策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4号),对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给予配套支持,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元。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对确实启动改造实施的第二批试点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获得本次启动资金的试点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后,以最终认定的补助金额为基准,扣减本次认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后发放剩余补助资金,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如最终未按要求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须退回本次启动资金。(试点企业也可选择此次不申报资金,待完成验收后一次性申请。)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完成诊断工作,已签订改造实施合同并按条款完成首笔款项支付,通过行业推进机构核验项目已确实开展, (略) 中小企 (略) 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备案。

4.制定明确、完善、可行性高的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具备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备案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完成诊断和改造实施合同签署,在2025年2月16日 (略) 中小企 (略) (http://**)“项目管理”—“国家试点项目备案”模块上传下列材料:

①数字化改造实施合同、发票(如有)、付款凭证(如有);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附件1);

③项目改造预算(附件2);

④承诺函(附件3)。

(二)项目核验

行业推进机构在2025年2月28日前对项目涉及的诊断报告、改造合同等必要性、流程性材料进行查验,对项目改造实施与诊断方向一致性、改造实施方案可行性、投资合理性等进行核实,出具项目核验意见表(附件4)。

具体内容包括:

①提交的项目备案材料是否完整;

②改造合同是否与诊断报告一致;

③项目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完备;

④合同金额(包括软硬件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硬件设备投入是否必要;

⑤通过对项目现场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访谈调研了解的情况是否与改造方案一致。

(三)资金申报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在2025年3月3日 (略) 中小企 (略) 备案模块可直接免登录 (略) 企业 (略) (http://**),通过首页右 (略) “项目申报”模 (略) 工业 (略) (略) 进行项目启动资金申报。

(四)区县初审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及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 (略) ,各区县(市)工业 (略) 、 (略) (略) 工业 (略) (略) 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2025 (略)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联合行文推荐,将行文扫描件与《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扫描版与可编辑Word版均需上传) (略) 工业 (略) (略) 。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所上传的改造实施方案及合同将会作为改造实施完成后评测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预算投入合理性负责。

(二)各行业推进机构要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备案材料的审查,现场核验备案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三) (略) 科技创新和 (略) 、长 (略) 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业 (略) 应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申报主体所实施的改造项目在本年度已享受过国 (略) 本级同类型财政资金扶持的不纳入本次补助资金支持范畴。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工业 (略) 中 (略) 联系人:何文芊,*

(略) (略) (略) 联系人:刘潇,*

(略) 中小企 (略) 联系人:郭帅,*

(略) 工业 (略) (略) 联系人:宋剑波,*


附件:1.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

2.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预算

3.承诺函

4.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核验意见表

5.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汇总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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