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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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报名的公告

(略) 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种植户抵御风险能力, (略) “大棚经济”发展,带动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将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乡村振 (略) 建设项目-葡萄避雨棚及菌类蔬菜温室大棚受灾损失保险项目。
最高限价:(略)元
承保内容:承保面积为葡萄避雨棚1300亩,菌类、蔬菜温室大棚50亩(具体以实际承保亩数为准)。
二、比选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5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 (略) 罚;
5.本比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比选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比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前提,择优确定承保机构。
(二)平稳发展。支持承 (略) 场经营、维持平稳运行、提高服务质量,承保机构一经确定有效期为3年。
(三)适度竞争。采取周期性比选模式,有利于提高承保机构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比选方式采取比选公告方式,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承保机构比选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最终根据报名及比选评审情况确定。
三、比选要求
比选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1)和承诺函(见附件2) (略) (略) 306室。
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30分止,超时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资格。
四、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311-(略)
(略) 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种植户抵御风险能力, (略) “大棚经济”发展,带动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将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乡村振 (略) 建设项目-葡萄避雨棚及菌类蔬菜温室大棚受灾损失保险项目。
最高限价:(略)元
承保内容:承保面积为葡萄避雨棚1300亩,菌类、蔬菜温室大棚50亩(具体以实际承保亩数为准)。
二、比选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5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 (略) 罚;
5.本比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比选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比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前提,择优确定承保机构。
(二)平稳发展。支持承 (略) 场经营、维持平稳运行、提高服务质量,承保机构一经确定有效期为3年。
(三)适度竞争。采取周期性比选模式,有利于提高承保机构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比选方式采取比选公告方式,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承保机构比选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最终根据报名及比选评审情况确定。
三、比选要求
比选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1)和承诺函(见附件2) (略) (略) 306室。
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30分止,超时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资格。
四、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3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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