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顺利 (略)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完成2025年度目标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
二、报价限额
#元,报价应包含此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共10家企业,邀请专家对照有关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现场核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成效,出具明确的验收意见。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2、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筛查, (略) 需要开展的强制清洁生产企业逐一筛查,特别是重点行业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筛查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做到理由合理充分、数据可靠齐全。拿出企业清单,2025年5月底前完成。
3、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技术审查,我厅根据筛查的重点企业,逐年发布当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服务单位应根据名单做好2025年度企业的强审方案技术审查,指导企业顺利完成强审方案制定,并出具专家审查结论。2025年8月底前完成。
以上各工作内容,应形成相应纸质和电子版的完整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前提供我厅。
四、响应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三)熟悉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领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四)拥有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领域经验丰富的研究团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五)具备近3年承担过清洁生产相关的课题研究及评价、审核,独立开展过清洁生产技术服务的单位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3日-2月5日。有意向的单位应根据本公告内容,准备响应材料,于2025年2月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密封后送 (略) 生态环境厅科技 (略) ( (略) 26号西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不得刻意哄抬价格或恶意低价竞争,发现有关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三)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团队情况、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
(四)此次公开询价将在西 (略) 生态环 (略) 站进行公示。
(五)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有关费用转嫁企业承担
联系人:李文
联系方式:#
西 (略) 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顺利 (略)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完成2025年度目标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
二、报价限额
#元,报价应包含此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共10家企业,邀请专家对照有关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现场核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成效,出具明确的验收意见。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2、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筛查, (略) 需要开展的强制清洁生产企业逐一筛查,特别是重点行业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筛查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做到理由合理充分、数据可靠齐全。拿出企业清单,2025年5月底前完成。
3、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技术审查,我厅根据筛查的重点企业,逐年发布当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服务单位应根据名单做好2025年度企业的强审方案技术审查,指导企业顺利完成强审方案制定,并出具专家审查结论。2025年8月底前完成。
以上各工作内容,应形成相应纸质和电子版的完整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前提供我厅。
四、响应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三)熟悉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领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四)拥有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领域经验丰富的研究团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五)具备近3年承担过清洁生产相关的课题研究及评价、审核,独立开展过清洁生产技术服务的单位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3日-2月5日。有意向的单位应根据本公告内容,准备响应材料,于2025年2月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密封后送 (略) 生态环境厅科技 (略) ( (略) 26号西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不得刻意哄抬价格或恶意低价竞争,发现有关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三)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团队情况、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
(四)此次公开询价将在西 (略) 生态环 (略) 站进行公示。
(五)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有关费用转嫁企业承担
联系人: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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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略) 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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