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略) 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经县乡两级初验,现将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验收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长丰县 (略) 投诉电话:0551-*,*。
附件: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长丰县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建设项目 | 对应条款 | 申报金额(万元) | 核定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长丰县造*乡鹏飞家庭农场 | 李鹏飞 |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 20 | 20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2 | 长丰县造*乡李和家庭农场 | 李 和 |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 20 | 20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3 | 合肥 (略) | 王峻峰 | “两强一增”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项目 | 九、支持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 (略) 范围内面积 200 亩以上的渔业池塘养殖,按照 200 元/亩给予补贴,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 | 6.8 | 6.8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合 计 | 46.8 | 46.8 |
根据《关于印发< (略) 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经县乡两级初验,现将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验收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长丰县 (略) 投诉电话:0551-*,*。
附件: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长丰县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建设项目 | 对应条款 | 申报金额(万元) | 核定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长丰县造*乡鹏飞家庭农场 | 李鹏飞 |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 20 | 20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2 | 长丰县造*乡李和家庭农场 | 李 和 |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 20 | 20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3 | 合肥 (略) | 王峻峰 | “两强一增”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项目 | 九、支持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 (略) 范围内面积 200 亩以上的渔业池塘养殖,按照 200 元/亩给予补贴,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 | 6.8 | 6.8 |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
合 计 | 46.8 |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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