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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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略) 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经县乡两级初验,现将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验收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长丰县 (略) 投诉电话:0551-*,*。

附件: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长丰县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建设项目

对应条款

申报金额(万元)

核定金额

(万元)

备注

1

长丰县造*乡鹏飞家庭农场

李鹏飞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0

20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2

长丰县造*乡李和家庭农场

李 和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0

20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3

合肥 (略)

王峻峰

“两强一增”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项目

九、支持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 (略) 范围内面积 200 亩以上的渔业池塘养殖,按照 200 元/亩给予补贴,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

6.8

6.8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合 计

46.8

46.8


根据《关于印发< (略) 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经县乡两级初验,现将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验收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长丰县 (略) 投诉电话:0551-*,*。

附件: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长丰县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长丰县2024年“两强一增”渔业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建设项目

对应条款

申报金额(万元)

核定金额

(万元)

备注

1

长丰县造*乡鹏飞家庭农场

李鹏飞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0

20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2

长丰县造*乡李和家庭农场

李 和

“两强一增”新建稻渔基地建设项目

七、支持新建稻渔基地;第1条新建连片规模 200 亩以上的稻渔(稻虾)综合种养基地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0

20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3

合肥 (略)

王峻峰

“两强一增”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项目

九、支持常年养殖池塘规模化发展; (略) 范围内面积 200 亩以上的渔业池塘养殖,按照 200 元/亩给予补贴,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

6.8

6.8

最终以 (略) 局核定金额为准

合 计

46.8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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