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科研设计院小浪底维修项目空调机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经理部
2025年01月23日
中国·(郑州)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23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46
一、投标函.............................................................46
二、授权委托书..........................................................47
三、投标保证金..........................................................48
四、资格审查资料........................................................49
五、报价表..............................................................56
项目编号:POWERCHINA-(略)-(略)
一、公开询比条件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公开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公开询比范围1、项目概况:因中国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新增中央空调(多联机)。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分别将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清单(签字盖章)上传至中国电建 (略) 。逾期未上传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开询比范围: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
3、采购数量及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税率13%一票制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注:此次报价包含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的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以需方实际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施工现场,以买方指定地点为准。
6、中央空调(多联机)品质要求:中央空调(多联机)品质要求不低于以下品牌:大金、日立、格力、松下,报价时报价清单内设备及辅材明确制造厂(品牌)。
7、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及辅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设计图纸标准;设备及辅材安装包验收通过。
三、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公开询比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公开询比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房间空调器安装作业人员证书(若有)。
2、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公开询比项目的授权书(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公开询比。
3、公开询比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公开询比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总金额不低于(略)元。
5、公开询比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公开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四、公开询比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公开询比者,请于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获取公开询比文件。
五、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公开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清单(每页签字盖章)上传至中国电建 (略) 。逾期未上传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文件的公开询比响应人。
3、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前须在中 (略) 向 (略) 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公开询比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公开询比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邮编:(略)
物资设备部联系人:孔渝瓒 现场联系人:楚宗乐
电话:(略) 电话:(略)
九、纪检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略)
2025年01月23日
第二章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4 | 公开询比采购名称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1 | 公开询比范围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4.1 | 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4.2 | 招标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可自行踏勘 |
1.10 | 公开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公开询比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 |
3.2.3 | 公开询比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一切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采购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2、价款结算及支付 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付款: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向买方提交付款申请,同时提供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满10个工作日,向卖方支付货物总金额30%的货款; 第二次付款:待现场安装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设备现场验收不合格将拒绝后期货款支付)30个工作日后,向卖方支付货物总金额60%的货款。 质保金:货物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交付使用后满12个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7%;质保金在交付使用后满24个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 |
3.3.1 | 公开询比有效期 | 90天 |
3.4.1 | 公开询比担保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公开询比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不需要纸质版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正本1份,若不需要则删除括号内容) |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4.2.1 | 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五、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方式 | 开标时间:同公开询比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6.3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略).00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签订合同的同时向采购人支付,现场安装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予以退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全流程 |
10.1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总则1.1. (略) 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公开询比采购名称: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1公开询比范围: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1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对公开询比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公开询比响应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公开询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开询比公正性;
(2)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公开询比项目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公开询比;
(5)为本公开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公开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公开询比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公开询比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公开询比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询比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公开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公开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询比文件和公开询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公开询比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自己负责。
1.10.1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公开询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公开询比预备会,澄清公开询比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公开询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公开询比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公开询比文件的公开询比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公开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当对公开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公开询比响应人的公开询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根据公开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供公开询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公开询比文件作出响应。
1.11.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公开询比将被否决。
2.公开询比文件2.1.1公开询比文件包括:
(1)公开询比公告;
(2)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公开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公开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公开询比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略) (http://**)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公开询比文件予以澄清。
2.2.2公开询比文件的澄清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的公开询比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开询比 (略) (http://**)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公开询比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公开询比活动。
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3.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公开询比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公开询比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公开询比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
公开询比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开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公开询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公开询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一切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采购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3.2.4公开询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公开询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公开询比报价。公开询比响应人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修改公开询比函中的公开询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5采购人没有设最高限价。
3.2.6公开询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有效期为90天。
3.3.2在公开询比有效期内,公开询比响应人撤销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公开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公开询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公开询比响应人延长公开询比有效期。公开询比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公开询比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公开询比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公开询比失效,但公开询比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公开询比。
3.4.1公开询比响应人在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递交公开询比保证金,并作为其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公开询比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公开询比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公开询比。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公开询比响应人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中标人进场安装后5日内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开询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公开询比响应人在公开询比有效期内撤销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公开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的情形。
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公开询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公开询比响应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公开询比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公开询比材料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诉讼及仲裁情况,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3.6.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6.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当对公开询比文件有关交货期、公开询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公开询比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公开询比4.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 (略) 加盖公开询比响应人单位章或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公开询比响应人应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4.2.2公开询比响应人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响应人所递交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公开询比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公开询比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采购人在规定的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公开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公开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公开询比文件规定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唱标人宣读公开询比响应人名称、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公开询比情况、交货地点、公开询比报价等内容。
E、唱标完毕,请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代表确认唱标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公开询比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公开询比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公开询比响应人或公开询比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公开询比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开询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公开询比、评标以及其他与公开询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公开询比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出部分,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公开询比文件和中标人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出部分,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8.重新公开询比和不再公开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公开询比:
(1)公开询比响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
重新公开询比后,公开询比响应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公开询比被否决的。
公开询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公开询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公开询比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公开询比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公开询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公开询比或骗取中标;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公开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 (略) 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 (略) 监察部监督电话:010-(略)。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
(略) 采购工作, (略) 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 (略) 公开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公开招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公开招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公开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公开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公开招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公开招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公开招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公开招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公开招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公开招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公开招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未按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公开招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公开招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公开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公开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公开招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公开招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 (略) 不构成重大偏差。
2、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澄清
2.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公开招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公开招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公开招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公开招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公开招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公开招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公开招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公开招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公开招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公开招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公开招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公开招标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0分。
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公开招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评审标准 | 描述 |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
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详细评审指标 | |||
评审标准分类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分值 |
商务部分评审 | 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响应性 | 根据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响应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0 |
制造商生产能力 | 对制造商年生产能力进行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销售业绩 | 根据近三年同种配置及以上空调设备系统业绩、用户评价等情况评分,最低得1分。 | 20 | |
财务状况 |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5 | |
商务部分偏差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20 | |
资质 | 根据注册资金、三体系认证证书、安装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5 | |
投标人银行信誉 | 根据银行信用等级等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10 | |
技术部分评审 | 投标产品的质量与性能 | 根据投标产品的能效比、压缩机、等主要元器件的品牌、产地、主要参数配置情况进行评价,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6分。 | 45 |
鉴定检测 | 鉴定证书、检验报告齐全得满分,最低得0分。 | 10 | |
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 | 根据生产企业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一等奖奖项、所投产品TUV节能证书等级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0分。 | 10 | |
现场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安全保证与控制措施、工期保证与控制措施、安装调试组织方案、安装人员配备情况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项目施工人员管理机构 | 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安装人员不少于10人(少于10人不得分、分公司的无效;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操作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根据人员配备数量及持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0分。 | 10 | |
售后服务技术承诺因素 | 根据 (略) 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备案情况)、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在项目所在地维保业绩(根据维保合同、供货合同或检验报告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其他 | 根据电空调品牌、附件配置等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5 | |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价格评审指标 |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分值 | |
评标价 | 基准价:取全部有效评标价基准价=平均值下浮3%基准价保留小数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得分公式: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x100%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分值得分小数位保留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 100 | |
XX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YJ-项目缩写-年份-签订日期
买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卖方: [卖方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卖方属于: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使用项目名称:[XXX]项目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工程 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规格 | 品牌/商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
2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 RMB: | |||||||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 增值税RMB: | ||||||||
说明:1.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 (略) 过桥费、国际项目需要的商检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 (略) 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2.物资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物资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物资合同单价为签订合同后首次采购时的单价,总金额可为依据暂估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计算得出暂估总价。如为浮动单价的合同应有单价浮动的标准和确定单价的方式方法等相应条款,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
4.合同价格只有买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或以合同约定的更改方式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二、付款及发票
1.付款(根据设备情况、一次性/分批次选择适用付款条件)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卖方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②第二次付款:货物发货前或到达 (见书面通知)买方指定地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③第三次付款:货物抵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由项目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15个工作日,卖方提供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对定制设备或需要组装调试的设备,须经过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试生产检验方可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④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经使用方确认后支付。
(3)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卖方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2.发票
(1)卖方向买方提供适用税率为X%或征收率为3%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卖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买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
(2)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3)运输费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面两种方式之一:
① 一票制 合同总价中包含货物运至卖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② 二票制 运输费用 元,由第三方 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资金由买方直接付给第三方 公司。由第三方 公司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买方,并由卖方转交。
三、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买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卖方企业标准:
买方要求:
2.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略)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ISO(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3.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卖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
4.质保期为出厂满[月数]个月 或货到[港口名称或地点]满[月数]个月 或投入使用后满[月数]个月。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5. 对于重大施工物资(有必要的)、永久机电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四、交货地、交货期
1.设备:卖方应将货物于【日期】前在[港口或地点名称]交货,[如有配件,规定配件交货日期]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为:
2.物资:
卖方应 (一次性/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 (期间)。对分期分批每批进场物资数量和时间由买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而确定。
五、供货方式
1. 卖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买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买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买方应给予卖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2. 除1 条约定的情形外,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卖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卖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 (略) 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买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 (略) 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买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因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卖方还应承担买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4.买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卖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5.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卖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7.卖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卖方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
9.卖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卖方自行承担。
10.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卖方提供的物资,因工程实际未使用的部分,由卖方按销售价回购,买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卖方;回购部分款项直接冲减卖方销售物资的应收款。
六、包装(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防压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海外项目所有设备部件或包装均应适合于海运及内(略)远程搬运,并满足集装箱装箱和海运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买方要求;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1.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 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XXX]项目,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和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如需要]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2.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卖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3.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买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或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4.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设备或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卖方,对于不满足性能要求的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 (略) 理详见缺陷索赔条款。
5.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条款]: 如有。
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超出 日视为接受买方要求),且在 日内空运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或者卖方在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若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买方提出的服务要求,买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 (略) 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九、保险(选择适用)
1.买方建议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买方要求卖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十、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 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卖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4.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5.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买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6.买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一、 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2.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逾期违约
1.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买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买方确认卖方严重违约并导致买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误期违约金从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如果卖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2. 因买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支付货款,将按照拖延支付货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十三、 缺陷索赔
1. 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可以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卖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买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买方的索赔等。
(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后 28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 (略) 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四、合同变更
1. 买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买方评价,买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六、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 (略) 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60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十七、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略) 提起诉讼。
十八、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 特别约定事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5. 附件: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 (略) 和其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项目编号:POWERCHINA-(略)-(略)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公开询比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公开询比公告中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公开询比响应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年生产能力 | |||
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 (略) 颁发的《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 生产许可证) | |||
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 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应满 六个月(截至投标截止日期) | ||
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 |||
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公开询比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总金额不低于(略)元。(附合同扫描件) |
注:公开询比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 |||
财务状况 | |||
商务部分偏差 | |||
公开询比响应人银行信誉 | |||
技术部分 | |||
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参数 | |||
供货计划 | |||
质量保证承诺 | |||
售后服务 | |||
备品备件供应方案 | |||
技术部分偏差 |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2、本表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单独提供,附在U盘中。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综合信用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本次询比产品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鉴定检测证书或报告等
五、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技术参数对比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是 %,投标设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公开询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公开询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寄至...,联系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制造商/代理商 | (略)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后附)
5、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 (略)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 (略)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公开询比项目编号 公开询比项目名称 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2 | ||||||
3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制造厂 (品牌)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
总计 |
注:此次报价包含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3 | 备品备件 | ||
4 | 专用工器具 | ||
5 | 易耗品 | 若有 | |
6 | 技术服务费 | ||
7 | 其它 | ||
…… | |||
总计: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税率: | |||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若有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若有 | ||
其它服务 | 若有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 | 公开询比偏差 | 备注 |
公开询比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公开询比偏差外,我们接受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综合信用情况
八、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一、技术偏差表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 | 公开询比偏差 | 备注 |
公开询比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公开询比偏差外,我们接受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制造商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四、本次询比产品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验鉴定证书或报告等。
五、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技术参数对比表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偏差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
总计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1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经理部
2025年01月23日
中国·(郑州)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23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46
一、投标函.............................................................46
二、授权委托书..........................................................47
三、投标保证金..........................................................48
四、资格审查资料........................................................49
五、报价表..............................................................56
项目编号:POWERCHINA-(略)-(略)
一、公开询比条件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公开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公开询比范围1、项目概况:因中国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新增中央空调(多联机)。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分别将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清单(签字盖章)上传至中国电建 (略) 。逾期未上传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开询比范围: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
3、采购数量及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税率13%一票制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注:此次报价包含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的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以需方实际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项目施工现场,以买方指定地点为准。
6、中央空调(多联机)品质要求:中央空调(多联机)品质要求不低于以下品牌:大金、日立、格力、松下,报价时报价清单内设备及辅材明确制造厂(品牌)。
7、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及辅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设计图纸标准;设备及辅材安装包验收通过。
三、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公开询比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公开询比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房间空调器安装作业人员证书(若有)。
2、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公开询比项目的授权书(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公开询比。
3、公开询比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公开询比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总金额不低于(略)元。
5、公开询比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公开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四、公开询比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公开询比者,请于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获取公开询比文件。
五、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公开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清单(每页签字盖章)上传至中国电建 (略) 。逾期未上传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文件的公开询比响应人。
3、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前须在中 (略) 向 (略) 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公开询比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公开询比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邮编:(略)
物资设备部联系人:孔渝瓒 现场联系人:楚宗乐
电话:(略) 电话:(略)
九、纪检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略)
2025年01月23日
第二章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4 | 公开询比采购名称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1 | 公开询比范围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4.1 | 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4.2 | 招标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可自行踏勘 |
1.10 | 公开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公开询比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前 |
3.2.3 | 公开询比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一切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采购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2、价款结算及支付 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付款: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向买方提交付款申请,同时提供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满10个工作日,向卖方支付货物总金额30%的货款; 第二次付款:待现场安装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设备现场验收不合格将拒绝后期货款支付)30个工作日后,向卖方支付货物总金额60%的货款。 质保金:货物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交付使用后满12个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7%;质保金在交付使用后满24个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 |
3.3.1 | 公开询比有效期 | 90天 |
3.4.1 | 公开询比担保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公开询比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不需要纸质版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正本1份,若不需要则删除括号内容) |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4.2.1 | 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公开询比公告五、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方式 | 开标时间:同公开询比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6.3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略).00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签订合同的同时向采购人支付,现场安装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予以退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全流程 |
10.1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总则1.1. (略) 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公开询比采购名称: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1公开询比范围: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1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对公开询比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公开询比响应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公开询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开询比公正性;
(2)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公开询比项目其他公开询比响应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公开询比;
(5)为本公开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公开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公开询比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公开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公开询比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公开询比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询比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公开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公开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询比文件和公开询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公开询比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自己负责。
1.10.1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公开询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公开询比预备会,澄清公开询比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公开询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公开询比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公开询比文件的公开询比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公开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当对公开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公开询比响应人的公开询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根据公开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供公开询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公开询比文件作出响应。
1.11.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公开询比将被否决。
2.公开询比文件2.1.1公开询比文件包括:
(1)公开询比公告;
(2)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公开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公开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公开询比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略) (http://**)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公开询比文件予以澄清。
2.2.2公开询比文件的澄清以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的公开询比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开询比 (略) (http://**)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公开询比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公开询比活动。
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3.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公开询比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公开询比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公开询比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
公开询比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开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公开询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公开询比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公开询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一切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采购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3.2.4公开询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公开询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公开询比报价。公开询比响应人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修改公开询比函中的公开询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5采购人没有设最高限价。
3.2.6公开询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有效期为90天。
3.3.2在公开询比有效期内,公开询比响应人撤销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公开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公开询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公开询比响应人延长公开询比有效期。公开询比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公开询比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公开询比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公开询比失效,但公开询比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公开询比。
3.4.1公开询比响应人在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递交公开询比保证金,并作为其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公开询比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公开询比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公开询比。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公开询比响应人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中标人进场安装后5日内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开询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公开询比响应人在公开询比有效期内撤销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公开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公开询比保证金的情形。
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公开询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公开询比响应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公开询比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公开询比材料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诉讼及仲裁情况,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3.6.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6.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当对公开询比文件有关交货期、公开询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公开询比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公开询比4.1.1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 (略) 加盖公开询比响应人单位章或由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公开询比响应人应在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4.2.2公开询比响应人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开询比响应人所递交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前,公开询比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公开询比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采购人在规定的公开询比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公开询比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公开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公开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公开询比文件规定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唱标人宣读公开询比响应人名称、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公开询比情况、交货地点、公开询比报价等内容。
E、唱标完毕,请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代表确认唱标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公开询比响应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公开询比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公开询比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公开询比响应人或公开询比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公开询比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开询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公开询比、评标以及其他与公开询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公开询比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出部分,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公开询比文件和中标人的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出部分,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8.重新公开询比和不再公开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公开询比:
(1)公开询比响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
重新公开询比后,公开询比响应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公开询比被否决的。
公开询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公开询比截止时间止,公开询比响应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公开询比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公开询比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公开询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公开询比或骗取中标;公开询比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公开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 (略) 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 (略) 监察部监督电话:010-(略)。
公开询比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公开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
(略) 采购工作, (略) 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 (略) 公开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公开招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公开招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公开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公开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公开招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公开招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公开招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公开招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公开招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公开招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公开招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未按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公开招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公开招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公开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公开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公开招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公开招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 (略) 不构成重大偏差。
2、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澄清
2.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公开招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公开招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公开招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公开招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公开招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公开招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公开招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公开招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公开招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公开招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公开招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公开招标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0分。
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公开招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评审标准 | 描述 |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
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详细评审指标 | |||
评审标准分类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分值 |
商务部分评审 | 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响应性 | 根据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响应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0 |
制造商生产能力 | 对制造商年生产能力进行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销售业绩 | 根据近三年同种配置及以上空调设备系统业绩、用户评价等情况评分,最低得1分。 | 20 | |
财务状况 |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5 | |
商务部分偏差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20 | |
资质 | 根据注册资金、三体系认证证书、安装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15 | |
投标人银行信誉 | 根据银行信用等级等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10 | |
技术部分评审 | 投标产品的质量与性能 | 根据投标产品的能效比、压缩机、等主要元器件的品牌、产地、主要参数配置情况进行评价,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6分。 | 45 |
鉴定检测 | 鉴定证书、检验报告齐全得满分,最低得0分。 | 10 | |
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 | 根据生产企业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一等奖奖项、所投产品TUV节能证书等级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0分。 | 10 | |
现场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安全保证与控制措施、工期保证与控制措施、安装调试组织方案、安装人员配备情况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项目施工人员管理机构 | 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安装人员不少于10人(少于10人不得分、分公司的无效;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操作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根据人员配备数量及持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0分。 | 10 | |
售后服务技术承诺因素 | 根据 (略) 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备案情况)、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在项目所在地维保业绩(根据维保合同、供货合同或检验报告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10 | |
其他 | 根据电空调品牌、附件配置等综合评价,最低得1分。 | 5 | |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价格评审指标 |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分值 | |
评标价 | 基准价:取全部有效评标价基准价=平均值下浮3%基准价保留小数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得分公式: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x100%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分值得分小数位保留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 100 | |
XX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YJ-项目缩写-年份-签订日期
买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卖方: [卖方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卖方属于: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使用项目名称:[XXX]项目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工程 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规格 | 品牌/商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
2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 RMB: | |||||||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 增值税RMB: | ||||||||
说明:1.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 (略) 过桥费、国际项目需要的商检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 (略) 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2.物资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物资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物资合同单价为签订合同后首次采购时的单价,总金额可为依据暂估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计算得出暂估总价。如为浮动单价的合同应有单价浮动的标准和确定单价的方式方法等相应条款,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
4.合同价格只有买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或以合同约定的更改方式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二、付款及发票
1.付款(根据设备情况、一次性/分批次选择适用付款条件)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卖方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②第二次付款:货物发货前或到达 (见书面通知)买方指定地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③第三次付款:货物抵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由项目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15个工作日,卖方提供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对定制设备或需要组装调试的设备,须经过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试生产检验方可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④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经使用方确认后支付。
(3)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卖方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2.发票
(1)卖方向买方提供适用税率为X%或征收率为3%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卖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买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
(2)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3)运输费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面两种方式之一:
① 一票制 合同总价中包含货物运至卖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② 二票制 运输费用 元,由第三方 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资金由买方直接付给第三方 公司。由第三方 公司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买方,并由卖方转交。
三、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买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卖方企业标准:
买方要求:
2.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略)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ISO(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3.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卖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
4.质保期为出厂满[月数]个月 或货到[港口名称或地点]满[月数]个月 或投入使用后满[月数]个月。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5. 对于重大施工物资(有必要的)、永久机电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四、交货地、交货期
1.设备:卖方应将货物于【日期】前在[港口或地点名称]交货,[如有配件,规定配件交货日期]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为:
2.物资:
卖方应 (一次性/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 (期间)。对分期分批每批进场物资数量和时间由买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而确定。
五、供货方式
1. 卖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买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买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买方应给予卖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2. 除1 条约定的情形外,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卖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卖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 (略) 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买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 (略) 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买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因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卖方还应承担买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4.买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卖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5.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卖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7.卖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卖方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
9.卖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卖方自行承担。
10.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卖方提供的物资,因工程实际未使用的部分,由卖方按销售价回购,买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卖方;回购部分款项直接冲减卖方销售物资的应收款。
六、包装(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防压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海外项目所有设备部件或包装均应适合于海运及内(略)远程搬运,并满足集装箱装箱和海运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买方要求;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1.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 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XXX]项目,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和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如需要]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2.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卖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3.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买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或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4.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设备或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卖方,对于不满足性能要求的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 (略) 理详见缺陷索赔条款。
5.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条款]: 如有。
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超出 日视为接受买方要求),且在 日内空运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或者卖方在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若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买方提出的服务要求,买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 (略) 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九、保险(选择适用)
1.买方建议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买方要求卖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十、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 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卖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4.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5.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买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6.买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一、 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2.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逾期违约
1.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买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买方确认卖方严重违约并导致买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误期违约金从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如果卖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2. 因买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支付货款,将按照拖延支付货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十三、 缺陷索赔
1. 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可以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卖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买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买方的索赔等。
(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后 28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 (略) 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四、合同变更
1. 买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买方评价,买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六、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 (略) 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60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十七、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略) 提起诉讼。
十八、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 特别约定事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5. 附件: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 (略) 和其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项目编号:POWERCHINA-(略)-(略)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小浪底水利枢纽坝顶控制中心维修中央空调(多联机)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
公开询比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公开询比公告中公开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公开询比响应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年生产能力 | |||
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 (略) 颁发的《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 生产许可证) | |||
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 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应满 六个月(截至投标截止日期) | ||
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 |||
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公开询比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总金额不低于(略)元。(附合同扫描件) |
注:公开询比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公开询比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 |||
财务状况 | |||
商务部分偏差 | |||
公开询比响应人银行信誉 | |||
技术部分 | |||
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参数 | |||
供货计划 | |||
质量保证承诺 | |||
售后服务 | |||
备品备件供应方案 | |||
技术部分偏差 |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公开询比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2、本表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单独提供,附在U盘中。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综合信用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本次询比产品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鉴定检测证书或报告等
五、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技术参数对比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是 %,投标设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公开询比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公开询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公开询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寄至...,联系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制造商/代理商 | (略)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后附)
5、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 (略)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 (略)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公开询比项目编号 公开询比项目名称 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2 | ||||||
3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制造厂 (品牌)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
总计 |
注:此次报价包含包含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安装、辅助材料(ABS风口、散流器、百叶窗、通风管道、铜管、分歧管、制冷剂、配管、配线、管道支架、管道绝热、设备基础、洞口开凿)等所有辅助材料及辅助工作,最终设备系统调试完成并通过招标人联合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3 | 备品备件 | ||
4 | 专用工器具 | ||
5 | 易耗品 | 若有 | |
6 | 技术服务费 | ||
7 | 其它 | ||
…… | |||
总计: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税率: | |||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若有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若有 | ||
其它服务 | 若有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 | 公开询比偏差 | 备注 |
公开询比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公开询比偏差外,我们接受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综合信用情况
八、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一、技术偏差表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 | 公开询比偏差 | 备注 |
公开询比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公开询比偏差外,我们接受公开询比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制造商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四、本次询比产品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验鉴定证书或报告等。
五、公开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技术参数对比表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偏差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空气幕 | 1.名称:空气幕15-12 | 台 | 2 | |||
2 | 多联机室外机 |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 台 | 3 | |||
3 | 多联机室外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1 | |||
4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4.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6 | |||
5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1.名称: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54 | |||
6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8 | |||
7 | 变频多联机室内机 |
3.含设备供货及安装 | 台 | 4 | |||
8 | 控制器 | 1.名称:风机盘管控制器 | 台 | 72 | |||
总计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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