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3
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略) 20 (略) 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20 (略) 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WLDL#
二、项目预算:年承销费最高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总额的0.7‰-1.2‰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具备 (略) 债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 (略) 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4、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级(含)券商以上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级(含)券商以上等级,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BB级(含)券商以上等级。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方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方为联席主承销商。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C、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负责对联席主承销商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席主承销商的真实情况;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具体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供的资料以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相关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6日。
地点:“ (略)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内
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并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九、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并结合项目需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12楼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代理机构:南通 (略)
地 址: (略) (略) 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24层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2025-01-23
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略) 20 (略) 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20 (略) 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WLDL#
二、项目预算:年承销费最高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总额的0.7‰-1.2‰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具备 (略) 债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 (略) 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4、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级(含)券商以上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级(含)券商以上等级,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BB级(含)券商以上等级。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方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方为联席主承销商。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C、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负责对联席主承销商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席主承销商的真实情况;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具体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供的资料以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相关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6日。
地点:“ (略)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内
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并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71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九、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并结合项目需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 (略) (略) 9号能达大厦12楼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代理机构:南通 (略)
地 址: (略) (略) 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24层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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