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化工 (略) 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征收土地
(2)征地范围:本次征收土地范 (略) 以西, (略) 以北,涉及史口镇小刘村、十一图村,征收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种植园地254平方米,林地1619平方米,草地*平方米,工矿用地327平方米,住宅用地*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86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平方米。
(3)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东营水木禾 (略) (略) 化工 (略) 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建设。
(4)投资总额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与银行借款。
(5)建设期:24个月。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执行。
三、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东营水木禾 (略)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分析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该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是否有利于促 (略) 的社会经济发展;
3.本次征收土地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东营水木禾 (略)
2025年1月21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化工 (略) 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征收土地
(2)征地范围:本次征收土地范 (略) 以西, (略) 以北,涉及史口镇小刘村、十一图村,征收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种植园地254平方米,林地1619平方米,草地*平方米,工矿用地327平方米,住宅用地*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86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平方米。
(3)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东营水木禾 (略) (略) 化工 (略) 新质生产力孵化园项目建设。
(4)投资总额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与银行借款。
(5)建设期:24个月。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执行。
三、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东营水木禾 (略)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分析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该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是否有利于促 (略) 的社会经济发展;
3.本次征收土地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东营水木禾 (略)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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