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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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CNCS-W300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包1

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

1批

周界系统

1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00元。其中: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含税价*元。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含税价*元。周界系统:含税价*元。

3.最高限价:*.00元。其中: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含税价*元。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含税价*元。周界系统:含税价*元。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 (略) 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的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相关要求列入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联系电话:0731-*。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智埔 (略) ( (略) (略)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智埔 (略) ( (略) (略)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

(四)提交样品要求: /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 (略) 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2月10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联系人:欧勇,联系电话:*。

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联系人:罗登锋,联系电话*。

周界系统联系人:陈诚,联系电话:*。

(四)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红平、胡俊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73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湖南, (略) , (略) ,长沙,07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CNCS-W300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包1

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

1批

周界系统

1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00元。其中: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含税价*元。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含税价*元。周界系统:含税价*元。

3.最高限价:*.00元。其中: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含税价*元。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含税价*元。周界系统:含税价*元。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 (略) 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的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相关要求列入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联系电话:0731-*。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智埔 (略) ( (略) (略)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智埔 (略) ( (略) (略)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

(四)提交样品要求: /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 (略) 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2月10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视频监控和道闸系统联系人:欧勇,联系电话:*。

视频监控和动环系统联系人:罗登锋,联系电话*。

周界系统联系人:陈诚,联系电话:*。

(四)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红平、胡俊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73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湖南, (略) , (略) ,长沙,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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