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桥中心卫生院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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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桥中心卫生院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招标公告

(略) 八 (略) 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 (略) *@*q.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YZ-2025-商字第2号;
2.项目名称: (略) 八 (略) 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采购期限:30日历天完成建设。
7.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 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 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承诺函(提供磋商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意: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吕仅邮箱获取文件。
1.1邮箱获取文件:*@*q.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磋商 (略) 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获取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5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
1.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1)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6日14:00至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 (略) ( (略) (略) 47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八 (略)
地址: (略) 八 (略) 28号
联系人:郭晓晖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7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略) 八 (略) 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 (略) *@*q.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YZ-2025-商字第2号;
2.项目名称: (略) 八 (略) 永胜门诊光伏太阳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采购期限:30日历天完成建设。
7.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 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 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承诺函(提供磋商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意: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吕仅邮箱获取文件。
1.1邮箱获取文件:*@*q.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磋商 (略) 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获取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5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
1.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1)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6日14:00至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 (略) ( (略) (略) 47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八 (略)
地址: (略) 八 (略) 28号
联系人:郭晓晖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7号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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