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刘小华继承赵正荣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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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刘小华继承赵正荣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刘小华

被继承人:赵正荣

因刘小华继承被继承人赵正荣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赵正荣于2020年3月14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瓮水 (略) 老兰寨安置房2-1-8-4、2-1-13-4、2-1-21-3、1-2-31-4号。该房屋由刘小华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继承人:刘小华

被继承人:赵正荣

因刘小华继承被继承人赵正荣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赵正荣于2020年3月14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瓮水 (略) 老兰寨安置房2-1-8-4、2-1-13-4、2-1-21-3、1-2-31-4号。该房屋由刘小华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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