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外场车勤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外场车勤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中科 (略) 按照相关法规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外场车勤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4-JLSXJB-F1026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最终合同款付款以投标人报价和实际发生费用为依据进行支付
四、项目概况一、非单程行驶车勤保障 | ||||||
序号 | 地域 | 车辆类别 | 车辆价格及单项预算(单项限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高 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6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1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70元/天 | 根据招标人任务需求,提供车勤保障(含驾驶员)服务,保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 (略) 、江苏省、黑龙江省及 (略) 等区域。项目根据我部任务实际情况,共分为高原、非高原 (略) 。 | 1年 | 报价包含除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以外所有产生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用、车损及保险费用、驾驶员劳务费用、驾驶员食宿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报销,在#方监督、审核无误后,#方开具含税后发票,由#方予以报销) |
#元-#元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20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14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084元/天 |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45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36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300元/天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10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05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010元/天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0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6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27元/天 | |||||
#元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01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6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917元/天 | ||||||
02 | 非 高 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84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0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770元/天 | |||
#元-#元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01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5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920元/天 |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334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25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167元/天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6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3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87元/天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77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73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717元/天 | |||||
#元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884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4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20元/天 | ||||||
二、单程行驶车勤保障 | ||||||
序号 | 地域 | 车辆类别 | 车辆价格及单项预算(单项限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高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10元/公里 | 根据招标人任务需求,提供车勤保障(含驾驶员)服务,保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 (略) 、江苏省、黑龙江省及 (略) 等区域。项目根据我部任务实际情况,共分为高原、非高原 (略) 。 | 1年 | 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用、车损及保险费用、驾驶员劳务费用、驾驶员食宿费用、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等保障过程中所有产生费用及税费,返程费用。 |
#元-#元车辆:12元/公里 | ||||||
#元及以上车辆:14元/公里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9元/公里 | |||||
#元以上车辆:10元/公里 | ||||||
02 | 非高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8元/公里 | |||
#元-#元车辆:11元/公里 |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8元/公里 | |||||
#元以上车辆:9元/公里 | ||||||
备注 | 投标单位应当对所投项目中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单项限价,若超过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少于3年,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具 (略) 有关部门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是2024年12月3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评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评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12月31日至评标之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六、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发送。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q.com。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略) 有关部门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满足“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第(一)至(四)项和第(七)项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申领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受招标人委托,中科 (略) 按照相关法规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外场车勤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4-JLSXJB-F1026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最终合同款付款以投标人报价和实际发生费用为依据进行支付
四、项目概况一、非单程行驶车勤保障 | ||||||
序号 | 地域 | 车辆类别 | 车辆价格及单项预算(单项限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高 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6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1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70元/天 | 根据招标人任务需求,提供车勤保障(含驾驶员)服务,保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 (略) 、江苏省、黑龙江省及 (略) 等区域。项目根据我部任务实际情况,共分为高原、非高原 (略) 。 | 1年 | 报价包含除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以外所有产生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用、车损及保险费用、驾驶员劳务费用、驾驶员食宿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报销,在#方监督、审核无误后,#方开具含税后发票,由#方予以报销) |
#元-#元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20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14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084元/天 |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45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36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300元/天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10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05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010元/天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0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6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27元/天 | |||||
#元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01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6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917元/天 | ||||||
02 | 非 高 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840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0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770元/天 | |||
#元-#元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01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57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920元/天 |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1334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125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1167元/天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96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930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87元/天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777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73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717元/天 | |||||
#元以上车辆:0-20天日租赁单价884元/天;21-40天日租赁单价844元/天;41天(含)以上日租赁单价820元/天 | ||||||
二、单程行驶车勤保障 | ||||||
序号 | 地域 | 车辆类别 | 车辆价格及单项预算(单项限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高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10元/公里 | 根据招标人任务需求,提供车勤保障(含驾驶员)服务,保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 (略) 、江苏省、黑龙江省及 (略) 等区域。项目根据我部任务实际情况,共分为高原、非高原 (略) 。 | 1年 | 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用、车损及保险费用、驾驶员劳务费用、驾驶员食宿费用、油料费用、沿途收费站费用等保障过程中所有产生费用及税费,返程费用。 |
#元-#元车辆:12元/公里 | ||||||
#元及以上车辆:14元/公里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9元/公里 | |||||
#元以上车辆:10元/公里 | ||||||
02 | 非高原 | 越野车 | #元以下车辆:8元/公里 | |||
#元-#元车辆:11元/公里 |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商务车 | #元及以上车辆:12元/公里 | |||||
轿车 | #元及以下车辆:8元/公里 | |||||
#元以上车辆:9元/公里 | ||||||
备注 | 投标单位应当对所投项目中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单项限价,若超过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少于3年,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具 (略) 有关部门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是2024年12月3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评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评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12月31日至评标之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六、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发送。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q.com。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略) 有关部门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满足“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第(一)至(四)项和第(七)项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申领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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