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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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工作,我厅决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2025年专家咨询组有关活动,现对此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共18位咨询专家,其中首席专家1名,院士5名,其他咨询专家12名。2025年拟组织咨询专家开展“海南三农大讲堂”“专家调研”“专家咨询会”等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创办“海南三农大讲堂”栏目

1.1邀请专家线下授课。围绕海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十五五”规划、城乡统筹、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千万工程”、农业科技、农村改革、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邀请咨询专家来琼授课。每个季度邀请一位咨询专家为全省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及农业企业代表现场授课。

1. (略) 上大讲堂。把专家授课观点进行编辑整理,剪辑成短视频,在主流媒体宣传。同时,对咨询专家在海南的公开活动和涉及海南“三农”的学术交流、研究成果等信息进行跟踪报道、政策解读。

2.组织“专家调研”活动

组 (略) 县调研,重点围绕三农改革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拟于下半年召开2025年专家咨询会,专家们主要根据一年来对海南的深入调研,结合海南三农发展实际,提出一系列前瞻性、针对性、实操性较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成果形式

1.每季度举办1期“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全年共4期。

2.做好来琼专家调研活动保障。

3.形成1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时间安排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项活动结束,期间阶段性要求如下。

2025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分别举办一次“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来琼专家调研活动保障,形成1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43.#元整(人民币###万#仟#佰元整)。经费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视频剪辑费等。(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证明)。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及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规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略) 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 (略) 121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八、公告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 (略) 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98-#

邮箱:*@*63.com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0日





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工作,我厅决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2025年专家咨询组有关活动,现对此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共18位咨询专家,其中首席专家1名,院士5名,其他咨询专家12名。2025年拟组织咨询专家开展“海南三农大讲堂”“专家调研”“专家咨询会”等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创办“海南三农大讲堂”栏目

1.1邀请专家线下授课。围绕海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十五五”规划、城乡统筹、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千万工程”、农业科技、农村改革、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邀请咨询专家来琼授课。每个季度邀请一位咨询专家为全省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及农业企业代表现场授课。

1. (略) 上大讲堂。把专家授课观点进行编辑整理,剪辑成短视频,在主流媒体宣传。同时,对咨询专家在海南的公开活动和涉及海南“三农”的学术交流、研究成果等信息进行跟踪报道、政策解读。

2.组织“专家调研”活动

组 (略) 县调研,重点围绕三农改革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拟于下半年召开2025年专家咨询会,专家们主要根据一年来对海南的深入调研,结合海南三农发展实际,提出一系列前瞻性、针对性、实操性较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成果形式

1.每季度举办1期“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全年共4期。

2.做好来琼专家调研活动保障。

3.形成1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时间安排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项活动结束,期间阶段性要求如下。

2025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分别举办一次“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来琼专家调研活动保障,形成1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43.#元整(人民币###万#仟#佰元整)。经费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视频剪辑费等。(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证明)。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及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规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略) 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 (略) 121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八、公告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 (略) 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98-#

邮箱:*@*63.com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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