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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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二、预算金额:(略)元/年;(略)元/三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的基础上最低优惠4%(含)以上,即折扣为96%(含)以下,否则作 (略) 理。

三、技术要求: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二、相关标准

1、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

2、加油机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

3、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100台公务车辆的加油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2、本次报价,供应商依据采购需求,报(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的优惠率。

二、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价格要求

(1)供应商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挂牌价直降活动和政策,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均可无条件享受。即:加油价格=(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X(1-优惠率)

(2)供应商所辖投标文件中 (略) 内所有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须执行该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中的最终成交折扣,供货价格不 (略) 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

2、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 (略) 采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3、加油机要求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加油站点要求

(1)供应商 (略) 范围内至少有1个(含)及以上加油站点,以满足紧急用油情况下公务用车及时加油服务。

(2)加油员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

★(3)供应商需提供:①油质检测报告复印件、②中标后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油质检测报告(油质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供应商与供油单位签订的合作书(如果是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供合作书,非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油价以当天站点内同号标价最低价为计算标准,不得存在开票价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情况。

(5)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加油服务团队及加油站点的确定

(1)供应商应 (略) 内(主要 (略) 和长沙县)全部加油站全部确定为本次采购加油站,并在响应文件 (略) 列明所辖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 (略) 加油站位置图。

(2)供应商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以上需提供有效的学历或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3)当月的加油明细、流水数据及积分台账汇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上报,纸质档登记确保准确、字迹工整,严禁错登、漏登。每月10日前提供与纸质台账相对应的加油电子台账给采购人确认。

(4)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

(5)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30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6、加油要求

(1)供应商须制定加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燃油品质和服务质量。

(2)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

(3)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用加油卡购买或换取油票、现金、物品等。

(4)用油单位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并在3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5)燃油供应商应能提供办理一个总油账户下多张车辆专卡(专卡只有限额,资金均在总油账户下),且每张专卡能满足设定为每天不能超过两次消费,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700元,方便车辆管理人员灵活分配副卡资金, 限制副卡的消费功能,查询副卡交易记录,实现对车辆用油的自主合规管理。

(6)加油服务操作需规范、标准,按顺序进行加油,不得弄虚作假,票据不得涂改。

(7)如发生违规加油(不核对车牌油卡、油卡购买其他物品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若成交供应商在当年度合同期内3次及以上出现违规加油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当年度合同金额的2%的赔偿金。

(8)采购人车辆加油卡在无法使用或损坏情况下,申报补卡,供货商及时更新准确信息、分配数据,保障不延误车辆加油作业。

(9)供应商在服务过程正确使用采购人的任何物品(油卡、油箱钥匙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10)加油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采购单位的用油,在特殊情况下应当保障油料供应充足。

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2、组织形式:本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每季度供应商提供所经销油品出具油质检测报告及加油机出具计量检测报告后申请验收(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启动履约验收程序:由供应商自查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5、成立验收小组:组长:主任,副组长:分管副主任,监委:分管联系纪检副主任;由采购人组织货物验收:公车科、国资科等相关人员参与。

6、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7、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验收内容:(1)对燃油价格、燃油质量、计量设备、监控视频资料、服务团队、加油明细数据、加油的服务规范及流程等相关资料及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1)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提供油质检测报告;

(2)加油机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监控视频资料、服务团队、加油明细数据、加油的服务规范及流程等符合服务要求。

8、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验收小组所有成员均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的,采购人方可对供应商签发《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完成。

9、验收不合格 (略) 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7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10、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如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燃油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双方共 (略) 内权威鉴定机构对燃油质量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燃油符合验收标准,则采购人承担鉴定费用,反之由供应商承担鉴定费用。

11、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1)采购人对加油服务进行验收;(2)加油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供应商:(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2、违约责任:(1)用油单位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并在3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2)如发生违规加油(不核对车牌油卡、油卡购买其他物品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若成交供应商在当年度合同期内3次及以上出现违规加油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当年度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1.1付款方式:

①采购人每季度向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预存预算金额(年度)的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后,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各加油卡、销售清单及油卡余额,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供油量和优惠后的价格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②在合同到期后的次月内供应商应将预存油费剩余部分返还给采购单位。

注:结算金额=(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X(1-优惠率)×实际加油量。

2、投标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4、 (略) 场化改革,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任意一条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在下年度不予续签合同:①成交供应商未获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形;②成交供应商未获得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情形;③成交供应商上年度发生违规加油3次及以上的情形;④成交供应商上年度两次及以上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二、预算金额:(略)元/年;(略)元/三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的基础上最低优惠4%(含)以上,即折扣为96%(含)以下,否则作 (略) 理。

三、技术要求: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二、相关标准

1、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

2、加油机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

3、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100台公务车辆的加油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2、本次报价,供应商依据采购需求,报(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的优惠率。

二、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价格要求

(1)供应商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挂牌价直降活动和政策,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均可无条件享受。即:加油价格=(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X(1-优惠率)

(2)供应商所辖投标文件中 (略) 内所有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须执行该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中的最终成交折扣,供货价格不 (略) 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

2、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 (略) 采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3、加油机要求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加油站点要求

(1)供应商 (略) 范围内至少有1个(含)及以上加油站点,以满足紧急用油情况下公务用车及时加油服务。

(2)加油员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

★(3)供应商需提供:①油质检测报告复印件、②中标后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油质检测报告(油质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供应商与供油单位签订的合作书(如果是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供合作书,非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油价以当天站点内同号标价最低价为计算标准,不得存在开票价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情况。

(5)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加油服务团队及加油站点的确定

(1)供应商应 (略) 内(主要 (略) 和长沙县)全部加油站全部确定为本次采购加油站,并在响应文件 (略) 列明所辖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 (略) 加油站位置图。

(2)供应商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以上需提供有效的学历或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3)当月的加油明细、流水数据及积分台账汇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上报,纸质档登记确保准确、字迹工整,严禁错登、漏登。每月10日前提供与纸质台账相对应的加油电子台账给采购人确认。

(4)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

(5)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30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6、加油要求

(1)供应商须制定加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燃油品质和服务质量。

(2)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

(3)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用加油卡购买或换取油票、现金、物品等。

(4)用油单位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并在3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5)燃油供应商应能提供办理一个总油账户下多张车辆专卡(专卡只有限额,资金均在总油账户下),且每张专卡能满足设定为每天不能超过两次消费,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700元,方便车辆管理人员灵活分配副卡资金, 限制副卡的消费功能,查询副卡交易记录,实现对车辆用油的自主合规管理。

(6)加油服务操作需规范、标准,按顺序进行加油,不得弄虚作假,票据不得涂改。

(7)如发生违规加油(不核对车牌油卡、油卡购买其他物品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若成交供应商在当年度合同期内3次及以上出现违规加油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当年度合同金额的2%的赔偿金。

(8)采购人车辆加油卡在无法使用或损坏情况下,申报补卡,供货商及时更新准确信息、分配数据,保障不延误车辆加油作业。

(9)供应商在服务过程正确使用采购人的任何物品(油卡、油箱钥匙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10)加油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采购单位的用油,在特殊情况下应当保障油料供应充足。

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2、组织形式:本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每季度供应商提供所经销油品出具油质检测报告及加油机出具计量检测报告后申请验收(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启动履约验收程序:由供应商自查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5、成立验收小组:组长:主任,副组长:分管副主任,监委:分管联系纪检副主任;由采购人组织货物验收:公车科、国资科等相关人员参与。

6、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7、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验收内容:(1)对燃油价格、燃油质量、计量设备、监控视频资料、服务团队、加油明细数据、加油的服务规范及流程等相关资料及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1)0#柴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GB (略)-2016《车用汽油》标准,提供油质检测报告;

(2)加油机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监控视频资料、服务团队、加油明细数据、加油的服务规范及流程等符合服务要求。

8、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验收小组所有成员均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的,采购人方可对供应商签发《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完成。

9、验收不合格 (略) 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7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10、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如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燃油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双方共 (略) 内权威鉴定机构对燃油质量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燃油符合验收标准,则采购人承担鉴定费用,反之由供应商承担鉴定费用。

11、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1)采购人对加油服务进行验收;(2)加油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供应商:(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2、违约责任:(1)用油单位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并在3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2)如发生违规加油(不核对车牌油卡、油卡购买其他物品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若成交供应商在当年度合同期内3次及以上出现违规加油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当年度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1.1付款方式:

①采购人每季度向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预存预算金额(年度)的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后,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各加油卡、销售清单及油卡余额,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供油量和优惠后的价格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②在合同到期后的次月内供应商应将预存油费剩余部分返还给采购单位。

注:结算金额=( (略) 场价-加油站当日挂牌油价优惠)X(1-优惠率)×实际加油量。

2、投标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4、 (略) 场化改革,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任意一条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在下年度不予续签合同:①成交供应商未获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形;②成交供应商未获得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情形;③成交供应商上年度发生违规加油3次及以上的情形;④成交供应商上年度两次及以上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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