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社会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社会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决策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东沙镇等乡镇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政府部门决定对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调整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9项,收回196项,取消12项,新增9项,调整后东沙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2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1)
2.调整岱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6项,收回182项,取消37项,新增2项,调整后岱西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6个领域2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2)
3.调整岱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3项,收回168项,取消17项,新增10项,调整后岱东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7个领域3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3)
4.调整长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8项,收回62项,取消17项,新增11项,调整后长涂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公安、水利、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2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4)
5.调整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1项,收回480项,取消143项,新增11项,调整后秀山乡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公安、水利等5个领域3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5)
6.调整衢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5项,收回65项,取消17项,新增19项,调整后衢山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34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6)
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 (略) 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应及时移送。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2月6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岱山县综合 (略) ,地址:岱山县高 (略) 220号,联系人:虞涵,联系电话:0580-(略)。
五、评估实施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 (略) (略) (略) 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略),电子邮箱:*@*q.com。
岱山县综合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岱山县东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2: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3:岱山县岱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4:岱山县长涂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5: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6: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关于调整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决策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东沙镇等乡镇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政府部门决定对东沙镇等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调整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9项,收回196项,取消12项,新增9项,调整后东沙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2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1)
2.调整岱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6项,收回182项,取消37项,新增2项,调整后岱西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6个领域2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2)
3.调整岱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3项,收回168项,取消17项,新增10项,调整后岱东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7个领域3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3)
4.调整长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8项,收回62项,取消17项,新增11项,调整后长涂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公安、水利、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6个领域2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4)
5.调整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1项,收回480项,取消143项,新增11项,调整后秀山乡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公安、水利等5个领域3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5)
6.调整衢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5项,收回65项,取消17项,新增19项,调整后衢山镇在 (略) 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消防救援、民宗等7个领域34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 (略) 罚权。(详见附件6)
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 (略) 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应及时移送。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2月6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岱山县综合 (略) ,地址:岱山县高 (略) 220号,联系人:虞涵,联系电话:0580-(略)。
五、评估实施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 (略) (略) (略) 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略),电子邮箱:*@*q.com。
岱山县综合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岱山县东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2: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3:岱山县岱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4:岱山县长涂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5: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附件6: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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