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置小区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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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安置小区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 (略) 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JSZC-*-NTJR-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TJR-C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 (略) 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综合单价5500元/台/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 (略) 理。

采购需求:

川姜镇 (略) 电梯共192台电梯,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通过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保险业务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总公司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采用分包方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 (略) ”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 (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川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32号川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雪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 (略) 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电话:*

项目概况

2025年度 (略) 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JSZC-*-NTJR-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TJR-C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 (略) 电梯“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综合单价5500元/台/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 (略) 理。

采购需求:

川姜镇 (略) 电梯共192台电梯,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通过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保险业务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总公司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采用分包方式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将本项目中40%比例分包至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 (略) ”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 (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川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32号川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雪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 (略) 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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