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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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垦 (略) 以苏垦农发投(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 (略) 三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三河农场

2.1.2建设规模: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推荐钢材品牌或厂家:宝武钢铁、 (略) 、 (略) ;推荐商品砼品牌或厂家:中达、利泰、华石、天和;推荐电线电缆品牌或厂家为:远东、上上、胜华;推荐油漆品牌或厂家为:华润、多乐士、立邦。

备注:本工程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若投标人拟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之外的其它品牌,应确保其质量标准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并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或厂家的相关书面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并同意增加推荐品牌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资格),证书需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5号、第26号文相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最后的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过一例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采用滑模施工工艺(以业绩证明文件中体现的施工工艺为准)的浅圆仓(或类似构筑物)的施工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全或扫描件不清晰的不予认可,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自2022-1-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自2023-1-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10-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 (略) (略) 信用 (略) 政府投资工程招投 (略) 罚公示版块查 (略) 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3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略) 公共资 (略) 会员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 (略) 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略) 上支付文件费用及未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略) ”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 (略) 三河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三河农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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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垦 (略) 以苏垦农发投(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 (略) 三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土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三河农场

2.1.2建设规模:新建4.*吨粮食仓储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推荐钢材品牌或厂家:宝武钢铁、 (略) 、 (略) ;推荐商品砼品牌或厂家:中达、利泰、华石、天和;推荐电线电缆品牌或厂家为:远东、上上、胜华;推荐油漆品牌或厂家为:华润、多乐士、立邦。

备注:本工程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若投标人拟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之外的其它品牌,应确保其质量标准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并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或厂家的相关书面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并同意增加推荐品牌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资格),证书需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5号、第26号文相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最后的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过一例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采用滑模施工工艺(以业绩证明文件中体现的施工工艺为准)的浅圆仓(或类似构筑物)的施工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全或扫描件不清晰的不予认可,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自2022-1-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自2023-1-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10-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 (略) (略) 信用 (略) 政府投资工程招投 (略) 罚公示版块查 (略) 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3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略) 公共资 (略) 会员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 (略) 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略) 上支付文件费用及未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略) ”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 (略) 三河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三河农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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