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供热管网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供热管网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沧州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4、最高限价:#.62元5、质量标准:合格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5 09:00至2025-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补充:(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3) (略) 的名称:冀招 (略)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冀招 (略)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8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以上(含#),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付费主体: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及电话:张广建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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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供热管网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沧州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 (略) 一标段)--气凝胶纳米保温材料采购;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4、最高限价:#.62元5、质量标准:合格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5 09:00至2025-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补充:(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3) (略) 的名称:冀招 (略)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冀招 (略)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880元/标段;#≤概(估)算<#,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以上(含#),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付费主体: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及电话:张广建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 (略)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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