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场农业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小农场农业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小农场农业种植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可种植农村共有14个,可种面积为5563.30亩,现委托人欲将14个农场分别委托给运营单位进行种植运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营项目及种植内容由承接单位自行决定,种植及运营收益或种植补贴由承接单位获得,土地租金及土壤改良由采购人承担,并通过深汕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向承接单位集中提供产销供应链服务,但承接单位须给予采购人每年固定的农场管理费。
(二)项目技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深汕特 (略) 土地资产 (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农田,不得撂荒。
(三)项目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剩余流转年限,时间6-8年不等,委托期限内采购人负付款方式:根据最终确定的单价进行按时结算。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结算管理费用单价不得低于800元/(年·亩)。
(五)考核标准:采购人对承接单位实行年度考评制,通过设定考评指标对运营主体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其结果运用于管理费用(比例)的调整,对于严重不达标或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六)承接单位选取原则:承接单位有权对一个或者多个农场进行报价,采购人针对每个农村进行单独价格评审,在资格符合的情况下,若单个农场仅有一家单位报价,则通过双方磋商的方式确定价格,若单个农村存在多家报价,则通过竞争性报价及谈判,按照最高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 如承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2) 如承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承接单位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q.com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企业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 (略) 诚 (略) (http://**),在 (略) 诚 (略) 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深汕特 (略) 土地资产 (略)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 (略) 鹅 (略) 怡和楼2栋1层105
项目联系人:周双妍
联系方式: (略)
小农场农业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小农场农业种植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可种植农村共有14个,可种面积为5563.30亩,现委托人欲将14个农场分别委托给运营单位进行种植运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营项目及种植内容由承接单位自行决定,种植及运营收益或种植补贴由承接单位获得,土地租金及土壤改良由采购人承担,并通过深汕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向承接单位集中提供产销供应链服务,但承接单位须给予采购人每年固定的农场管理费。
(二)项目技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深汕特 (略) 土地资产 (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农田,不得撂荒。
(三)项目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剩余流转年限,时间6-8年不等,委托期限内采购人负付款方式:根据最终确定的单价进行按时结算。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结算管理费用单价不得低于800元/(年·亩)。
(五)考核标准:采购人对承接单位实行年度考评制,通过设定考评指标对运营主体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其结果运用于管理费用(比例)的调整,对于严重不达标或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六)承接单位选取原则:承接单位有权对一个或者多个农场进行报价,采购人针对每个农村进行单独价格评审,在资格符合的情况下,若单个农场仅有一家单位报价,则通过双方磋商的方式确定价格,若单个农村存在多家报价,则通过竞争性报价及谈判,按照最高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 如承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2) 如承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承接单位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q.com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企业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 (略) 诚 (略) (http://**),在 (略) 诚 (略) 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深汕特 (略) 土地资产 (略)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 (略) 鹅 (略) 怡和楼2栋1层105
项目联系人:周双妍
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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