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局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局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A*4 | 项目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4〕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高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南、新世纪大道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海智汇园C1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等改造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2月17日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2月17日09时 30 分。
5.2提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000 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略) (略) 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高新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
地 址 |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 地 址 | (略) (略) (略) 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层 |
联 系 人 | 姚先生、曹先生 | 联 系 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513-*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com |
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具体评标入围方法及入围数量见附件 A。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2.2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证书 |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B证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须由企业诚信库导入。 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 (略) 企业诚信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业绩、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诚信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 (略) 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注3: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工程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如下(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1、2代替) 第一种: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第二种: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8%。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法保留两位小数。 |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通过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规定的;
(1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8)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9)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0)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3)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商务报价;
(2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25)因诚信库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或通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企业各类信息以及出现商务标报价文件内容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
(26)招标文件中未提供 (略) (略) 和招标人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
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4.1 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3.4.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 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4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4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19 家和平均值以下2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R(—般不少于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项目编号 | A*4 | 项目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项目编号 | A*4 | 项目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4〕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高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南、新世纪大道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海智汇园C1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等改造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2月17日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2月17日09时 30 分。
5.2提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000 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略) (略) 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高新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
地 址 |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 地 址 | (略) (略) (略) 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层 |
联 系 人 | 姚先生、曹先生 | 联 系 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513-*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com |
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具体评标入围方法及入围数量见附件 A。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2.2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证书 |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B证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须由企业诚信库导入。 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 (略) 企业诚信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业绩、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诚信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 (略) 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注3: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工程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如下(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1、2代替) 第一种: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第二种: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8%。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法保留两位小数。 |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通过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规定的;
(1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8)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9)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0)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3)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商务报价;
(2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25)因诚信库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或通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企业各类信息以及出现商务标报价文件内容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
(26)招标文件中未提供 (略) (略) 和招标人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
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4.1 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3.4.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 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4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4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19 家和平均值以下2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R(—般不少于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项目编号 | A*4 | 项目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 (略) 部改造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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