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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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 (略) 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5〕5号;

1.4 招标人: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1.5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39,#;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1)设计周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150日历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停车场、 (略) 智慧社会停车场,具体施工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理用房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中标人须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项或2)项: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2)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文件能否设置建设工程设计#级和#级资质问题的答复》);(2)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投资额不低于#元的地面停车场设计业绩。注:(1)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设计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等工程设计业绩予以认可。(3)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7 其他要求:1、根据 (略) (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 (略) (略) 最新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第六条规定,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 (略)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①特级资质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②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③二级、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3.8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 (略) 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二 (略) 开标室一。投标人 (略) (略)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7573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略) 网、 (略)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和上发布。 (略) 站招标公告 (略) (略) 网不一 (略) (略) 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郎溪县经 (略) (略) ;郎溪县新发 (略) 83号

联 系 人:汪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63-#;05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荣创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郎溪经 (略) (略) 与G2 (略) 口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郎 (略) 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三楼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63-#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荣创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11.3 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1.3.1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1.3.2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 (略) 提交

    • 提交人:

      郎溪荣创 (略)

    • 提交时间:

      2025-01-24 16:08:35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1-24 16:32:5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 (略) 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 (略) 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5〕5号;

1.4 招标人: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1.5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 (略) 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39,#;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1)设计周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150日历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货运停车场、 (略) 停车场、 (略) 智慧社会停车场,具体施工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理用房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中标人须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项或2)项: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2)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文件能否设置建设工程设计#级和#级资质问题的答复》);(2)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投资额不低于#元的地面停车场设计业绩。注:(1)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设计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等工程设计业绩予以认可。(3)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7 其他要求:1、根据 (略) (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 (略) (略) 最新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第六条规定,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 (略)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①特级资质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②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③二级、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3.8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 (略) 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二 (略) 开标室一。投标人 (略) (略)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7573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略) 网、 (略)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和上发布。 (略) 站招标公告 (略) (略) 网不一 (略) (略) 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郎溪县经 (略) (略) ;郎溪县新发 (略) 83号

联 系 人:汪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63-#;05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荣创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郎溪经 (略) (略) 与G2 (略) 口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郎 (略) 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三楼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郎溪经 (略) 管理委员会;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63-#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荣创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11.3 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1.3.1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 (略) (略) 网/服务指南/ (略) /《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1.3.2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 (略) 提交

    • 提交人:

      郎溪荣创 (略)

    • 提交时间:

      2025-01-24 16:08:35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1-24 16:32:5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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