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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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5-01-24

项目概况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建设,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实施指南》(工企业函〔2024〕46 号)、《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工企业函〔2024〕239号)以及《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简称“评测验收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改造流程监测。建立监测团队,对照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要求、 (略) 工作方案和企业转型方案计划,全程监测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包括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方案审核、数字化改造合同审核等服务,并就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进度、质量,及服务商各阶段的服务定期提出监测反馈意见。

2.组建评测团队。评测机构组织评测团队,制定评测工作计划,了解企业主营产品、组织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数字化改造内容等基础情况,开展政策宣贯与前期培训,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指导企业自评。指导企业在优质 (略) 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进行自评测,配合做好现场评测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系统等准备工作。

4.线上材料审核。评测机构对企业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提交的验收材料清单是否完整,是否建立“一企一档”;申请验收的项目是否与改造合同、改造方案一致;提交的项目总结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体现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

5.开展现场评测。评测团队到达现场后,向被评测企业介绍评测内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参与人员应包括评测团队所有成员、被评测企业管理层代表及相关人员。评测团队结合评测目的、对象、指标及内容,通过人员访谈、材料核查、实地等方式,多方位采集评测证据,获取验证信息。通过后台数据、系统日志等方式,掌握系统实际应用情况。留存过程材料,初步形成评测结论。

6.编制评测报告。现场评测完成后,评测机构应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支撑材料并结合评测情况判定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编制评测报告。评测报告应包含评测结论、现场评定记录等全流程文件和各采集项评定依据、系统截图、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

7.试点工作总结。 (略) (略) ,完成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及成效的验收和评价, (略) 及数字化转型工作中涉及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链式”转型案例等评选遴选工作提供专家评审支持;全面系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工作成效,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工作总结报告。

三、服务标准

1. (略) 约667家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评测及验收服务,科学评价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和数字化转型成效,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达到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验收标准。

2.每家企业现场评测服务应不少于1次,现场评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调研、调研访谈、技术交流等,并向试点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汇报评测结果。

3.评测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服务实施计划进行,不得因为工作分工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的完成进度。评测组成员需包含一个财务领域专家且由具备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组长。

4.评测工作应依据《评测指标》,分别从“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及“数字化经营”两个部分确定数字化水平等级(须同时满足两部分要求),并通过人员访谈、材料核查、实地等方式,多方位采集评测证据,获取验证信息。具体证据采集形式及可采集的证据,可参考《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工企业函〔2024〕239号)。

5.建立考勤制度,评测机构每次服务后要将现场图片及文字 (略) (略) ,并定期汇报评测工作进度。

6.最终每家企业须形成2份报告,成果材料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验收报告》和《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被评测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规模、 (略) 场占有率、技术创新等情况;②评测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等方面开展现状调研,评测 (略) 的数字化水平等级;③评测弱项分析。根据企业当前数字化水平现状,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内外先进水平,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差距;④诊断报告附件,包括现场诊断服务工作的相关书面记录、被诊断企业出具的书面意见反馈等。

四、服务要求

1.掌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国家政策和国家标准,熟悉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充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形势。

2.具有相关行业数字化水平分析能力,能够对试点行业开展数字化水平现状分析等工作。

3.建立并有效运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评测过程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机制,能够对评测行为和评测结果负责。

4.具备较强的评测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较丰富的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技术。

5.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评测人员数量充足,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

6.报价包括为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一次报定,该报价应包括不限于人工、工资、通讯费、交通费、耗材费、保险、劳保、利润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回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的机构(数字化服务商)。采购人对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的机构名单进行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工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李延龙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中国 辽宁省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帅
电 话:024-*

公告信息

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5-01-24

项目概况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建设,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实施指南》(工企业函〔2024〕46 号)、《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工企业函〔2024〕239号)以及《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评测及验收服务项目(简称“评测验收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改造流程监测。建立监测团队,对照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要求、 (略) 工作方案和企业转型方案计划,全程监测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包括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方案审核、数字化改造合同审核等服务,并就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进度、质量,及服务商各阶段的服务定期提出监测反馈意见。

2.组建评测团队。评测机构组织评测团队,制定评测工作计划,了解企业主营产品、组织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数字化改造内容等基础情况,开展政策宣贯与前期培训,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指导企业自评。指导企业在优质 (略) 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进行自评测,配合做好现场评测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系统等准备工作。

4.线上材料审核。评测机构对企业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提交的验收材料清单是否完整,是否建立“一企一档”;申请验收的项目是否与改造合同、改造方案一致;提交的项目总结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体现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

5.开展现场评测。评测团队到达现场后,向被评测企业介绍评测内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参与人员应包括评测团队所有成员、被评测企业管理层代表及相关人员。评测团队结合评测目的、对象、指标及内容,通过人员访谈、材料核查、实地等方式,多方位采集评测证据,获取验证信息。通过后台数据、系统日志等方式,掌握系统实际应用情况。留存过程材料,初步形成评测结论。

6.编制评测报告。现场评测完成后,评测机构应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支撑材料并结合评测情况判定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编制评测报告。评测报告应包含评测结论、现场评定记录等全流程文件和各采集项评定依据、系统截图、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

7.试点工作总结。 (略) (略) ,完成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及成效的验收和评价, (略) 及数字化转型工作中涉及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链式”转型案例等评选遴选工作提供专家评审支持;全面系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工作成效,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工作总结报告。

三、服务标准

1. (略) 约667家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评测及验收服务,科学评价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和数字化转型成效,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达到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验收标准。

2.每家企业现场评测服务应不少于1次,现场评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调研、调研访谈、技术交流等,并向试点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汇报评测结果。

3.评测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服务实施计划进行,不得因为工作分工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的完成进度。评测组成员需包含一个财务领域专家且由具备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组长。

4.评测工作应依据《评测指标》,分别从“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及“数字化经营”两个部分确定数字化水平等级(须同时满足两部分要求),并通过人员访谈、材料核查、实地等方式,多方位采集评测证据,获取验证信息。具体证据采集形式及可采集的证据,可参考《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工企业函〔2024〕239号)。

5.建立考勤制度,评测机构每次服务后要将现场图片及文字 (略) (略) ,并定期汇报评测工作进度。

6.最终每家企业须形成2份报告,成果材料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验收报告》和《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被评测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规模、 (略) 场占有率、技术创新等情况;②评测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等方面开展现状调研,评测 (略) 的数字化水平等级;③评测弱项分析。根据企业当前数字化水平现状,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内外先进水平,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差距;④诊断报告附件,包括现场诊断服务工作的相关书面记录、被诊断企业出具的书面意见反馈等。

四、服务要求

1.掌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国家政策和国家标准,熟悉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充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形势。

2.具有相关行业数字化水平分析能力,能够对试点行业开展数字化水平现状分析等工作。

3.建立并有效运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评测过程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机制,能够对评测行为和评测结果负责。

4.具备较强的评测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较丰富的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技术。

5.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评测人员数量充足,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

6.报价包括为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一次报定,该报价应包括不限于人工、工资、通讯费、交通费、耗材费、保险、劳保、利润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回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的机构(数字化服务商)。采购人对 (略)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的机构名单进行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工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李延龙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中国 辽宁省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帅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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