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局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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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局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局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4〕3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南、新世纪大道西。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供电改造及项目配套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供电改造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 24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中标价×1.50%(注: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监理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按各单项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

1名

国家级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监理员

1名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同时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

总人数不少于2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 (略) 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 (略) 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高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地址

(略) (略) (略) 255号

联系人

姚先生、曹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513-(略)

电话

(略)

附: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全部入围

2.2初步评审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

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员上岗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注:同时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前打√)。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价,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2.3.2

(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分,每高1%扣 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离度和分值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相等的,抽签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全部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2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2)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3)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6)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略)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7)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8)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商务报价的;

(23)招标文件中未 (略) (略) (略) 和招标人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

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四舍五入”后出现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局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4〕3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南、新世纪大道西。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供电改造及项目配套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C1#楼局部加固、消防改造、供电改造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 24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中标价×1.50%(注: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监理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按各单项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

1名

国家级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监理员

1名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同时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

总人数不少于2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 (略) 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 (略) 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高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地址

(略) (略) (略) 255号

联系人

姚先生、曹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513-(略)

电话

(略)

附: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全部入围

2.2初步评审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

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员上岗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注:同时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前打√)。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价,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2.3.2

(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分,每高1%扣 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离度和分值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相等的,抽签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全部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2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2)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3)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6)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略)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7)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8)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商务报价的;

(23)招标文件中未 (略) (略) (略) 和招标人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

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四舍五入”后出现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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