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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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

2.1.2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位于既有长 (略) (略) , (略) 城区东侧, (略) 寺村与京秦高速交叉,继续向南在牛狼峪以隧道穿越山岭,经党峪镇进 (略) ,经 (略) 西侧,在高各庄村东南侧与京哈高速交叉,继续 (略) (略) 西侧的经 (略) 、 (略) 、 (略) ,在中门庄与唐廊高速交叉,终点位于莲花泊村北侧的莲花泊枢纽互通。本项目建设里程95.456 公里,其中建安费58.85亿元。

长 (略) 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 (略) 线全长95.456km, (略) 段采用“两侧拼接为主,局部两侧分离”的扩建形式,全线总体方案分为三段:

(1)第一段起点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长 22.86 公里(K0+000~K22+860),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提高至 100 公里/小时,路基断面加宽为 32.5米。同时,本路段通过增设停车港湾、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 (略) 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长 40.18 公里(K22+860~K63+040),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遵化南互通至 (略) 寺枢纽互通(含) (略) 基宽度 33.5 米,下院寺枢纽互通终点至京哈高速 (略) 基宽度 34.5 米,跨越京哈、 (略) 新建 (略) 基宽度 16.75 米(K55+075.2813~K58+055.778,全长 2.98 公里)。路段范围内, (略) 寺枢纽互通、牛狼峪隧道(左幅长 1.164 公里,右幅 1.129 公里)及前后过渡段等已按六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莲花泊枢纽互通段全长 32.416 公里(K63+040~K95+456),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 米。其中跨 (略) 新建 (略) 基宽度 20.75 米(K91+000~K94+380.169,全长 3.38 公里);唐廊高速枢纽互通(南湖互通)已按双向八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主线共146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3550m/15 座、中桥526m/12 座、小桥721m/44座、分离立交561m/11 座、涵洞35 道、通道29 道;共计30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中桥122m/2 座、小桥336.5m/21 座、分离立交2058m/4 座、天桥375m/3 座。利用既有牛狼峪隧道1 座。

(略) 共27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250m/2 座、中桥67.5m/2 座、小桥114.5m/7座、分离立交830m/11 座、涵洞5 道;共计7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大桥330m/2座、小桥34m/2 座、分离立交245m/1 座、天桥125m/1 座、涵洞1 道。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3 座(其中完全利用枢纽互通1 座、枢纽+服务型复合互通1座,改造利用枢纽互通2 座,改造利用服务型互通9 座),利用既有 (略) 2 处、隧道管理站1 处、匝道收费站3 处,改造匝道收费站7 处、单 (略) 1 处(唐山至承德方向既有主线站改造为单 (略) ),设 (略) 2 处(改造1 处,新建1 处),新建 (略) 1 处。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 (略) 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 (略) 涉铁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现场监理以及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并形成相关的审查报告(包括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涉铁交叉工程、公铁并行段安全评估,涉及到跨行业的工作内容应当满足所属行业要求),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2.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 (略) 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除外),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 (略) 站”、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其他公示内容

8.1投 (略) 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 (略) ”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 (略) 下载文件。惠招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 (略) (略) 开标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 (略) (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8.3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 (略) 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佟飞,联系电话:0315-*,邮箱:*@*26.com。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电话:0315-*

电子邮箱:*@*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 (略) 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庆北西道19号

联系人:贺治增

联系电话:031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略) 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联 系 人:张宝旺 佟飞

联系电话:0315-*

13.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 (略) 行业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略) 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中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略) 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技术能力: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 家时,n1=0,n2=0;

6 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1 家时,n1=1,n2=1;

1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6 家时,n1=2,n2=2;

1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1 家时,n1=3,n2=3;2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6家时,n1=4,n2=4;

2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1家时,n1=5,n2=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1 家时,n1=6,n2=6。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注:仅 (略) 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除外。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负责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 (略) 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或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 (略) 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 (略) 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 (略) 理。


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暗标)

40分

对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5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1-4.00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1-5.00分;

工作目标 (略)

5分

工作目标基本满足要求,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工作目标较详细,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可实施性较好,得3.01-4.00分;

工作目标详细、准确,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可实施性强,得4.01-5.00分;

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1-8.00分;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1-10.00分;

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相应对策分析

1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1-8.00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10.00分;

工作计划安排

5分

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得3.0分;

工作计划合理,得3.01-4.00分;

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得4.01-5.00分;

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5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3.01-4.00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4.01-5.00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

正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等级职称3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5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5分

技术能力

5分

(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以上的加5分,最多加5分;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加3分,最多加3分;

(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注:①国家科技进步奖奖项范围:公路交通相关。

②投标人本项得分以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奖励等级的最高等级奖项为准,不累加得分,即投标人同时获得本项(1)至(3)中多项的,以最高等级奖项计分,其他均不再计分。

注:1、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缺项,则该项得0分。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

2.1.2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位于既有长 (略) (略) , (略) 城区东侧, (略) 寺村与京秦高速交叉,继续向南在牛狼峪以隧道穿越山岭,经党峪镇进 (略) ,经 (略) 西侧,在高各庄村东南侧与京哈高速交叉,继续 (略) (略) 西侧的经 (略) 、 (略) 、 (略) ,在中门庄与唐廊高速交叉,终点位于莲花泊村北侧的莲花泊枢纽互通。本项目建设里程95.456 公里,其中建安费58.85亿元。

长 (略) 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 (略) 线全长95.456km, (略) 段采用“两侧拼接为主,局部两侧分离”的扩建形式,全线总体方案分为三段:

(1)第一段起点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长 22.86 公里(K0+000~K22+860),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提高至 100 公里/小时,路基断面加宽为 32.5米。同时,本路段通过增设停车港湾、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 (略) 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长 40.18 公里(K22+860~K63+040),采用双向六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遵化南互通至 (略) 寺枢纽互通(含) (略) 基宽度 33.5 米,下院寺枢纽互通终点至京哈高速 (略) 基宽度 34.5 米,跨越京哈、 (略) 新建 (略) 基宽度 16.75 米(K55+075.2813~K58+055.778,全长 2.98 公里)。路段范围内, (略) 寺枢纽互通、牛狼峪隧道(左幅长 1.164 公里,右幅 1.129 公里)及前后过渡段等已按六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莲花泊枢纽互通段全长 32.416 公里(K63+040~K95+456),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 米。其中跨 (略) 新建 (略) 基宽度 20.75 米(K91+000~K94+380.169,全长 3.38 公里);唐廊高速枢纽互通(南湖互通)已按双向八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主线共146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3550m/15 座、中桥526m/12 座、小桥721m/44座、分离立交561m/11 座、涵洞35 道、通道29 道;共计30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中桥122m/2 座、小桥336.5m/21 座、分离立交2058m/4 座、天桥375m/3 座。利用既有牛狼峪隧道1 座。

(略) 共27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250m/2 座、中桥67.5m/2 座、小桥114.5m/7座、分离立交830m/11 座、涵洞5 道;共计7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大桥330m/2座、小桥34m/2 座、分离立交245m/1 座、天桥125m/1 座、涵洞1 道。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3 座(其中完全利用枢纽互通1 座、枢纽+服务型复合互通1座,改造利用枢纽互通2 座,改造利用服务型互通9 座),利用既有 (略) 2 处、隧道管理站1 处、匝道收费站3 处,改造匝道收费站7 处、单 (略) 1 处(唐山至承德方向既有主线站改造为单 (略) ),设 (略) 2 处(改造1 处,新建1 处),新建 (略) 1 处。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 (略) 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 (略) 涉铁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现场监理以及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并形成相关的审查报告(包括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涉铁交叉工程、公铁并行段安全评估,涉及到跨行业的工作内容应当满足所属行业要求),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2.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 (略) 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除外),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 (略) 站”、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其他公示内容

8.1投 (略) 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 (略) ”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 (略) 下载文件。惠招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 (略) (略) 开标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 (略) (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8.3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 (略) 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佟飞,联系电话:0315-*,邮箱:*@*26.com。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电话:0315-*

电子邮箱:*@*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 (略) 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庆北西道19号

联系人:贺治增

联系电话:031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略) 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联 系 人:张宝旺 佟飞

联系电话:0315-*

13.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 (略) 行业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略) 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中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 (略) 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略) 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技术能力: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 家时,n1=0,n2=0;

6 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1 家时,n1=1,n2=1;

1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6 家时,n1=2,n2=2;

1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1 家时,n1=3,n2=3;2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6家时,n1=4,n2=4;

2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1家时,n1=5,n2=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1 家时,n1=6,n2=6。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注:仅 (略) 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除外。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负责 (略) 页截图的内容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 (略) 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或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 (略) 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 (略) 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 (略) 理。


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暗标)

40分

对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5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1-4.00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1-5.00分;

工作目标 (略)

5分

工作目标基本满足要求,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工作目标较详细,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可实施性较好,得3.01-4.00分;

工作目标详细、准确, (略) 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可实施性强,得4.01-5.00分;

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1-8.00分;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1-10.00分;

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相应对策分析

1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1-8.00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10.00分;

工作计划安排

5分

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得3.0分;

工作计划合理,得3.01-4.00分;

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得4.01-5.00分;

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5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3.01-4.00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4.01-5.00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

正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等级职称3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5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5分

技术能力

5分

(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以上的加5分,最多加5分;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加3分,最多加3分;

(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注:①国家科技进步奖奖项范围:公路交通相关。

②投标人本项得分以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彰通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奖励等级的最高等级奖项为准,不累加得分,即投标人同时获得本项(1)至(3)中多项的,以最高等级奖项计分,其他均不再计分。

注:1、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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