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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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相关地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选择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

2.2项目规模: 本次装修改造工程为洋浦大街A-2地块和B地块。A-2地块洋浦晴川项目包括1#、2#、3#、5#、6#、7#、8#、9#、10#楼9栋住宅;B地块洋浦云启项目包括1#、2#、3#、5#、6#楼5栋住宅。A-2地块和B地块住宅均为18层住宅,合计1437户,总建筑面积为#.09平米,有57㎡、88㎡、108㎡、126㎡四个户型,均为毛坯户型。

2.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洋浦大街以西、世纪大街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2.4招标范围: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5服务周期: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设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计算)经营状况良好,不亏损,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完成本项目工作,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金证明或财务状况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5年0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润德大厦831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10时00分,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41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 (略) (略) 站http://**)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和 (略)

地址: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相关地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选择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

2.2项目规模: 本次装修改造工程为洋浦大街A-2地块和B地块。A-2地块洋浦晴川项目包括1#、2#、3#、5#、6#、7#、8#、9#、10#楼9栋住宅;B地块洋浦云启项目包括1#、2#、3#、5#、6#楼5栋住宅。A-2地块和B地块住宅均为18层住宅,合计1437户,总建筑面积为#.09平米,有57㎡、88㎡、108㎡、126㎡四个户型,均为毛坯户型。

2.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洋浦大街以西、世纪大街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2.4招标范围: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四期)商品房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5服务周期: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设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计算)经营状况良好,不亏损,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完成本项目工作,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金证明或财务状况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5年0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润德大厦831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10时00分,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41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 (略) (略) 站http://**)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和 (略)

地址: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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