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泽普县高效林果高标准矮砧苹果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以泽发改项目*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王飞,招标人为泽普县供销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 (略) :泽普县阿依库勒乡
2.项目规模:新建1994亩矮砧苹果示范园,含土地准备(土壤平整、改良等),格架系统、滴灌工程土建及设备采购;临时工程(围栏、管理用房、机电设备等)、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生产准备费、可研勘测设计费等),苗木及栽植。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 | 喀什地区泽普县高效林果高标准矮砧苹果示范园建设项目(EPCO模式) | 120 | 4000.0 | 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管理、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及运营管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含)以上资质;(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运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运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运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需在全 (略) (略) 填报并完善信息。(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 (略) (略)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 (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泽普县供销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方元晖 (略) | 监管机构: | 泽普县 (略) |
联 系 人: | 袁亮 | 联 系 人: | 陈聪 | 联系人: | 王恒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