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略)7
项目名称: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号码:0835-(略)。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
联系方式:0835-(略)
名称:四川省弘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6号兆信中心4栋11层1102
联系方式:028-(略)
项目联系人:米燕
电话:028-(略)
四川省弘基 (略)
2025年01月24日
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略)7
项目名称:2024年高清电子胸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含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均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复印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号码:0835-(略)。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
联系方式:0835-(略)
名称:四川省弘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6号兆信中心4栋11层1102
联系方式:028-(略)
项目联系人:米燕
电话:028-(略)
四川省弘基 (略)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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