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1-#-04-01-#),招标人为洛宁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自招(2025)0005号。
1、项目名称:洛宁县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洛自招(2025)0005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洛宁县 (略) 和9个乡镇布设智能充电站31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20KW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桩体、7KW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桩体以及控制柜、变压器、电缆、车棚、监控系统、光伏工程、雨棚、道闸系统、智能地锁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供货地点:洛宁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元;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需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供货期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45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10、质保期:3年(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供应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11、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 (略)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行乡村振兴;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 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http://**”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略) 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1月26日 至2025年02月0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http://**”,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略) 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 (略) 理决定。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 (略) 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洛宁县 (略)
地 址: (略) 洛宁 (略)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 系 人:张治晓
电 话:#
监管部门: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1-#-04-01-#),招标人为洛宁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自招(2025)0005号。
1、项目名称:洛宁县电动汽车充电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洛自招(2025)0005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洛宁县 (略) 和9个乡镇布设智能充电站31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20KW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桩体、7KW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桩体以及控制柜、变压器、电缆、车棚、监控系统、光伏工程、雨棚、道闸系统、智能地锁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供货地点:洛宁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元;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需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供货期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45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10、质保期:3年(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供应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11、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 (略)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行乡村振兴;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 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http://**”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略) 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1月26日 至2025年02月0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http://**”,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略) 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 (略) 理决定。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 (略) 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洛宁县 (略)
地 址: (略) 洛宁 (略)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 系 人:张治晓
电 话:#
监管部门: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