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信息化建设物资,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包括LED显示屏、智能电源管理器、摄像机、监控硬盘、人脸识别门禁、交换机等62项物资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手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踏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军、潘炳衡、孔伟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邮 箱:*@*stc20.com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9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信息化建设物资,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包括LED显示屏、智能电源管理器、摄像机、监控硬盘、人脸识别门禁、交换机等62项物资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手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踏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军、潘炳衡、孔伟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邮 箱:*@*stc20.com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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