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宁波 (略) (略) (略) 委托,就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标项 | 招标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内容及预算价 |
一 | 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完成工程前期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勘测定界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形测量、界址测量、面积量算等)及相关的代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料收集与整理、填写相关表格、材料申报、张贴公示牌、 (略) 资料上传等),协助采购人完成各类本项目相关工作,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元。 |
四、服务期: 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公示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有效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为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时间:8:30至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日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到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将不予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
3、代理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电话:0574-*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 (略) (略) ( (略) 新 (略) 1777号)4楼412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1777号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
传 真:0574-*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宁波 (略) (略) (略) 委托,就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标项 | 招标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内容及预算价 |
一 | 甬江流域翠屏山北麓治理——邵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测量及代理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完成工程前期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勘测定界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形测量、界址测量、面积量算等)及相关的代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料收集与整理、填写相关表格、材料申报、张贴公示牌、 (略) 资料上传等),协助采购人完成各类本项目相关工作,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元。 |
四、服务期: 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公示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有效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为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时间:8:30至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日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到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将不予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
3、代理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电话:0574-*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 (略) (略) ( (略) 新 (略) 1777号)4楼412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1777号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
传 真:0574-*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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