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北褚镇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元氏县北褚镇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

元氏县北褚镇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
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元氏 (略) 部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2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63.com
2、反馈电话:0311-*
3、邮寄地址:元氏县自然资 (略)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元氏 (略) 部地块详细规划》(草案)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目的
为有效落实《元氏县北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传导要求,进一步优化用 (略) ,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北褚镇新阳村和西阳 (略) 域,总用地面积20.60公顷。
三、规划方案
规划总用地面积20.60公顷,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7.6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5.44%;商业用地2.5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52%; (略) 用地0.4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04%。
元氏县北褚镇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稿)
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元氏 (略) 部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2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63.com
2、反馈电话:0311-*
3、邮寄地址:元氏县自然资 (略)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元氏 (略) 部地块详细规划》(草案)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目的
为有效落实《元氏县北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传导要求,进一步优化用 (略) ,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北褚镇新阳村和西阳 (略) 域,总用地面积20.60公顷。
三、规划方案
规划总用地面积20.60公顷,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7.6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5.44%;商业用地2.5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52%; (略) 用地0.4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0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