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齐云书院新建工程EPC-招标/资审公告
安 (略) 新建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 (略) 新建工程 已由 安吉县发 (略) 以 2501-(略)-04-01-(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安 (略) ,招标人为 安 (略) ,代建单位 浙江安吉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开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发改法规【2011】3007号)及《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件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略)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略).42㎡(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约6158.95㎡,2#教学楼建筑面积约(略).86㎡,3#食堂及文体中心建筑面积约7751.77㎡,4#5#门卫建筑面积约140.12㎡,连廊等其他建筑面积约2000.72㎡),地下建筑面积约(略).33㎡,建设地点: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
2.2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教学设施设备)、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所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以及竣工图纸编制等工作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建筑幕墙、基坑与边坡工程、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建筑设计、 (略) 政《含综合管线》、人防、泛光照明、景观绿化、精装修、 (略) 、绿色建筑《含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费用》和节能、无障碍、标识标牌(如人防、电力、交通标识、各楼层指示牌、景观、消防、地下室等所需的所有标识标牌等)、配电房电力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和其他设计专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设计工作。不包括电力外线电力专项设计、光伏设计、燃气专项设计,但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
2.2.2 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包括建设单位另行采购的教学设施设备,需提供相关工作配合。
2.2.3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验收交付,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
2.2.4 工程总承包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 510 日历天。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亿(略)仟(略)佰(略)(略)(略)万(略)仟零(略)元整(¥:(略)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对应的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其中设计方数量不超过1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或施工方均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一)。如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主要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 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9时30分,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
6. 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安 (略)
地址: 安吉县昌硕 (略) 8号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
联系人: 凌立伟
电话: (略)
7.2 代建单位: 浙江安吉 (略)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 (略) 1号发展大厦
联系人: 娄安勒
电话: (略)
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 (略) 771号三楼
联 系 人:汤工、邹工
电 话:0572-(略)、0572-(略)
7.4 安吉县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浙江省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8.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安吉县公共资源 (略) 公示。
8.4 本项目纳入标后履诺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2025年1月24日
安 (略) 新建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 (略) 新建工程 已由 安吉县发 (略) 以 2501-(略)-04-01-(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安 (略) ,招标人为 安 (略) ,代建单位 浙江安吉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开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发改法规【2011】3007号)及《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件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略)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略).42㎡(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约6158.95㎡,2#教学楼建筑面积约(略).86㎡,3#食堂及文体中心建筑面积约7751.77㎡,4#5#门卫建筑面积约140.12㎡,连廊等其他建筑面积约2000.72㎡),地下建筑面积约(略).33㎡,建设地点: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
2.2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教学设施设备)、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所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以及竣工图纸编制等工作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建筑幕墙、基坑与边坡工程、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建筑设计、 (略) 政《含综合管线》、人防、泛光照明、景观绿化、精装修、 (略) 、绿色建筑《含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费用》和节能、无障碍、标识标牌(如人防、电力、交通标识、各楼层指示牌、景观、消防、地下室等所需的所有标识标牌等)、配电房电力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和其他设计专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设计工作。不包括电力外线电力专项设计、光伏设计、燃气专项设计,但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
2.2.2 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包括建设单位另行采购的教学设施设备,需提供相关工作配合。
2.2.3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验收交付,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
2.2.4 工程总承包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 510 日历天。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亿(略)仟(略)佰(略)(略)(略)万(略)仟零(略)元整(¥:(略)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对应的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其中设计方数量不超过1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或施工方均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一)。如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主要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 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9时30分,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
6. 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安 (略)
地址: 安吉县昌硕 (略) 8号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
联系人: 凌立伟
电话: (略)
7.2 代建单位: 浙江安吉 (略)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 (略) 1号发展大厦
联系人: 娄安勒
电话: (略)
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 (略) 771号三楼
联 系 人:汤工、邹工
电 话:0572-(略)、0572-(略)
7.4 安吉县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浙江省 (略) 、安吉县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8.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安吉县公共资源 (略) 公示。
8.4 本项目纳入标后履诺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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