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增城、邵阳等区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标段三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增城、 (略) 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增城、 (略) 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标段三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具体建设地址由中标人中标后负责选择,并报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发展 (略) (略) (略) 开发 (略) 域的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 (略) 域现有农户屋顶、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开发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农户、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以及首年运维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
工期(交货期) | 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限需要设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级。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以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设计任务或集成及开发任务)的成员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4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0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发展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 (略) (略) 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增城、 (略) 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增城、 (略) 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标段三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具体建设地址由中标人中标后负责选择,并报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发展 (略) (略) (略) 开发 (略) 域的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 (略) 域现有农户屋顶、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开发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农户、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以及首年运维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
工期(交货期) | 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限需要设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级。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以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设计任务或集成及开发任务)的成员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4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0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发展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 (略) (略) 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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