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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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本项目报云南 (略) 审核同意,项目建设周期为预计160天,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
2.1.2招标编号:HHZYJDB-2025-01-01
2.1.3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
2.1.4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发包人提供的《红河州 (略) 建水县四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新建破碎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破碎车间、新建地磅、 (略) 、配电室、卫生间、皮带输送和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单项、专项验收。
2.2 招标范围:
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工程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
2.2.1.1 勘察: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提供勘察报告,设计、施工阶段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补充勘察并承担费用。
2.2.1.2 设计:本次设计范围为1#破碎站搬迁后的新建3#破碎站设计,以及配套的总图、土建、电气、给排水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矿山破碎站:破碎车间、矿山地磅、中转楼、皮带输送、配电室、卫生间等;
(2)包含招标范围内的项目范围场地平整、 (略) (略) 及场地硬化设计、 (略) 理等工程及总图工程。
(3)其它:配套的总图运输、电气系统、过程检测及自动化控制、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与防洪工程、建构筑及结构、通讯与动力系统、节能、环保、消防、防雷、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及其它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电气室、管网等)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
(4)设计服务包括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
(5)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设计文件需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通过,且提供通过的证明文件。
2.2.2采购
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和所有设备设施的首次润滑油加注。
不含利旧设备的采购(高压电缆、空压机、收尘器、部分电气柜),利旧设备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采购设备参考招标人提供的供货商名录(见第五章“技术文件”)且所订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须得到招标人同意。
2.2.3施工
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2.2.3.1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设施等工程(含利旧设备所需建筑工程);
2.2.3.2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电气、给排水、非标等安装(含利旧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2.4其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2.2.4.1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单项、专项验收。
2.2.4.2系统的达产达标调试及性能考核。
2.2.4.3产品质量检测、粉尘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2.2.4.4招标范围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2.2.4.5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2.2.4.6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管理,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2.4.7工程报建、竣工及备案:
(1)投标人负责完成全部单项验收,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投标人负责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
(3)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办理相关许可证的图纸、资料及办理包括不限于开工许可证等证,发包人负责协助,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安工程一切险、团体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及国家规定要求缴纳的费用。
2.2.5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2.5.1矿山开采、矿山工程机械采购、绿化。
2.2.5.2利旧的高压电缆、空压机、收尘器、部分电气柜等设备的采购(不含施工及安装)。利旧设备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2.2.5.3除利旧设备外,原破碎站的拆除。
2.3质量标准:
2.3.1工程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3.2设备、材料:全新、合格产品,并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
2.3.3建筑施工工程: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一次性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2.3.4设备安装工程: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3.5其他要求: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档案、防雷接地等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单项、专项验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考核通过。
2.3.6安全标准化: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和安全三同时。
2.3.7产品质量标准:满足生产水泥所需石灰石粒度要求,出料粒度≤50mm。
2.4工期
设计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图纸、前期施工图纸及其完整的工程预算资料,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工期:从签署开工令起150日历天以内完成建设并具备投料生产条件。系统负荷联动调试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达标达产考核,3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正式投产。
竣工验收:从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提供)
3.2.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建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2.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3.4.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类似本项目年产*吨及以上破碎系统或同规模以上完整生产线工程设计业绩2项,提供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类似本项目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破碎系统或同规模以上完整生产线工程总承包业绩2项,提供证明材料:发票和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注:若业绩中属于总承包EPC业绩的,可分开计入设计和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投标截止前十个工作日)。
3.6项目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矿业/机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务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及以上3.4.2条要求的管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及规模)。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6.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近五年(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及以上3.4.1条要求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所提供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及规模)。
3.7其他要求
3.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3家。
联合体投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扫描件(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标的其他标段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将在(https:///)挂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其他要求: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为红河州 (略) 中控三楼会议室。
5.3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本一份储存在U盘内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 (略) 中控三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招标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州 (略)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
联 系 人:李林宸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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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本项目报云南 (略) 审核同意,项目建设周期为预计160天,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总承包(EPC)
2.1.2招标编号:HHZYJDB-2025-01-01
2.1.3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
2.1.4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发包人提供的《红河州 (略) 建水县四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新建破碎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破碎车间、新建地磅、 (略) 、配电室、卫生间、皮带输送和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单项、专项验收。
2.2 招标范围:
红河州 (略) 矿山破碎站搬迁项目工程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
2.2.1.1 勘察: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提供勘察报告,设计、施工阶段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补充勘察并承担费用。
2.2.1.2 设计:本次设计范围为1#破碎站搬迁后的新建3#破碎站设计,以及配套的总图、土建、电气、给排水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矿山破碎站:破碎车间、矿山地磅、中转楼、皮带输送、配电室、卫生间等;
(2)包含招标范围内的项目范围场地平整、 (略) (略) 及场地硬化设计、 (略) 理等工程及总图工程。
(3)其它:配套的总图运输、电气系统、过程检测及自动化控制、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与防洪工程、建构筑及结构、通讯与动力系统、节能、环保、消防、防雷、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及其它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电气室、管网等)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
(4)设计服务包括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
(5)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设计文件需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通过,且提供通过的证明文件。
2.2.2采购
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和所有设备设施的首次润滑油加注。
不含利旧设备的采购(高压电缆、空压机、收尘器、部分电气柜),利旧设备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采购设备参考招标人提供的供货商名录(见第五章“技术文件”)且所订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须得到招标人同意。
2.2.3施工
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2.2.3.1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设施等工程(含利旧设备所需建筑工程);
2.2.3.2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电气、给排水、非标等安装(含利旧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2.4其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2.2.4.1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单项、专项验收。
2.2.4.2系统的达产达标调试及性能考核。
2.2.4.3产品质量检测、粉尘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2.2.4.4招标范围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2.2.4.5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2.2.4.6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管理,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2.4.7工程报建、竣工及备案:
(1)投标人负责完成全部单项验收,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投标人负责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
(3)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办理相关许可证的图纸、资料及办理包括不限于开工许可证等证,发包人负责协助,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安工程一切险、团体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及国家规定要求缴纳的费用。
2.2.5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2.5.1矿山开采、矿山工程机械采购、绿化。
2.2.5.2利旧的高压电缆、空压机、收尘器、部分电气柜等设备的采购(不含施工及安装)。利旧设备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2.2.5.3除利旧设备外,原破碎站的拆除。
2.3质量标准:
2.3.1工程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3.2设备、材料:全新、合格产品,并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
2.3.3建筑施工工程: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一次性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2.3.4设备安装工程: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3.5其他要求: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档案、防雷接地等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单项、专项验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考核通过。
2.3.6安全标准化: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和安全三同时。
2.3.7产品质量标准:满足生产水泥所需石灰石粒度要求,出料粒度≤50mm。
2.4工期
设计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图纸、前期施工图纸及其完整的工程预算资料,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工期:从签署开工令起150日历天以内完成建设并具备投料生产条件。系统负荷联动调试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达标达产考核,3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正式投产。
竣工验收:从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提供)
3.2.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建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2.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3.4.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类似本项目年产*吨及以上破碎系统或同规模以上完整生产线工程设计业绩2项,提供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类似本项目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破碎系统或同规模以上完整生产线工程总承包业绩2项,提供证明材料:发票和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注:若业绩中属于总承包EPC业绩的,可分开计入设计和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投标截止前十个工作日)。
3.6项目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矿业/机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务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及以上3.4.2条要求的管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及规模)。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6.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近五年(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及以上3.4.1条要求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所提供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及规模)。
3.7其他要求
3.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3家。
联合体投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扫描件(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标的其他标段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将在(https:///)挂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其他要求: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为红河州 (略) 中控三楼会议室。
5.3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本一份储存在U盘内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 (略) 中控三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招标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州 (略)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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