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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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 JSZC-*-JZCG-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02

项目名称: (略) 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

预算金额:1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方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认 (略) (略) 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4、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认 (略) (略) 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退役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东

联系人:贾佳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潘荣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荣

电话:0513-*

项目概况

(略) 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 JSZC-*-JZCG-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02

项目名称: (略) 民兵训练基地家具采购

预算金额:1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方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认 (略) (略) 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4、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认 (略) (略) 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退役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东

联系人:贾佳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潘荣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荣

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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