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同心县发 (略) 以关于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2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道路设计工程-改造提升冯川村村 (略) 1563.997m,其 (略) (带排水渠)长1000.0m,并 (略) 长6.0米DN400二级钢筋混 (略) 排 (略) , (略) (无排水渠)长563.997m,步行道宽4.0m;改造提升黄谷村村 (略) 658.8m,步行道宽4.0m。改造提升李堡村村 (略) 1458.0m,步行道宽4.0m。(二)箱涵设计工程-新建过水箱涵一座,箱涵净宽6m,净高5m,涵长30.46m。(三)场地硬化工程-混凝土硬化晾晒场地1155.7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兴隆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荣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麻彦军 崔涛 马晓燕
电话:0951-(略) (略) (略)
中亿鑫昇(宁夏) (略)
2025年1月24日
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同心县发 (略) 以关于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2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道路设计工程-改造提升冯川村村 (略) 1563.997m,其 (略) (带排水渠)长1000.0m,并 (略) 长6.0米DN400二级钢筋混 (略) 排 (略) , (略) (无排水渠)长563.997m,步行道宽4.0m;改造提升黄谷村村 (略) 658.8m,步行道宽4.0m。改造提升李堡村村 (略) 1458.0m,步行道宽4.0m。(二)箱涵设计工程-新建过水箱涵一座,箱涵净宽6m,净高5m,涵长30.46m。(三)场地硬化工程-混凝土硬化晾晒场地1155.7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冯川村、黄谷村、李堡村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兴隆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荣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麻彦军 崔涛 马晓燕
电话:0951-(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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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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