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清港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年度清港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清港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清港 (略) 及 (略)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HYCG-2025-006
项目名称:2025-2027 年度清港 (略) 及 (略)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年
最高限价(元):*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采购主要包括:清港 (略) 、 (略) 及清港镇新漩线-温岭 (略) 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及清运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生效之日起)。如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一年的服务质量满意,*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一年;若续签,续签合同按原合同履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证明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服务、道路清扫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 (略) (http://**)
获取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1)尚未注册浙江 (略) 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
(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 (略) ”参 (略) 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 (略) 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
(5)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 (略)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玉城街道华龙榴岛公寓3栋1单元101号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清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76-*
采购人地址: (略) 清港镇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
地址: (略) (略) 130号财政大楼5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清港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清港 (略) 及 (略)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HYCG-2025-006
项目名称:2025-2027 年度清港 (略) 及 (略)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年
最高限价(元):*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采购主要包括:清港 (略) 、 (略) 及清港镇新漩线-温岭 (略) 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及清运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生效之日起)。如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一年的服务质量满意,*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合同,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一年;若续签,续签合同按原合同履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证明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服务、道路清扫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 (略) (http://**)
获取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1)尚未注册浙江 (略) 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
(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 (略) ”参 (略) 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 (略) 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
(5)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 (略)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玉城街道华龙榴岛公寓3栋1单元101号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清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76-*
采购人地址: (略) 清港镇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
地址: (略) (略) 130号财政大楼5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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