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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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

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M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就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租赁期5年,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略)方具体指示后的60天完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试运行时间不少于90天,试运行结束后5日内提交试运行报告,开展最终验收工作。

  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略)以上光电目标探测系统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光电设备内容(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无签署日期不予认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为主要产品(光电)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月24日17:00至2025年2月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略) 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略)。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略)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略) 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略) 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 (略) 千帆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1. 异议受理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inochem.com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200号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

联系人:聂得政、王蓉、杨铭、吴金泽

电话:/

话:

聂得政021-6875 8765

王蓉021-6875 89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inochem.com/*@*inochem.com

2025年1月24日

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M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就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低空目标探测设备租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租赁期5年,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略)方具体指示后的60天完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试运行时间不少于90天,试运行结束后5日内提交试运行报告,开展最终验收工作。

  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略)以上光电目标探测系统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光电设备内容(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无签署日期不予认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为主要产品(光电)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月24日17:00至2025年2月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略) 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略)。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略)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略) 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略) 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 (略) 千帆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1. 异议受理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inochem.com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200号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

联系人:聂得政、王蓉、杨铭、吴金泽

电话:/

话:

聂得政021-6875 8765

王蓉021-6875 89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inochem.com/*@*inochem.com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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