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作出 (略) 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YGY-SZ#
二、项目名称: (略) 长乐镇2024-2025年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2、地 址: (略) (略) 甘霖镇东张村新建庄71号
五、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 (略) 双塔国际12楼1220室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24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 (略) 长乐镇2024年-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项目编号:HYGY-SZ#)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 (略) 越风林业服务队、 (略) 美燕林业服务队)委托同一单位 (略) 崇仁镇的天天照吧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办理本项目投标事宜的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略) 越风林业服务队、 (略) 美燕林业服务队三家供应商及崇仁镇天天照吧的调查询问笔录。
2025年1月16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嵊财罚告字〔2024〕第#号《 (略) 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机关认为,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在 (略) 双塔国际12楼1220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 (略) 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嵊州农商银行营业部(户名: (略) (略) (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略) ,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略) (略) 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略)
2、联 系 人:徐老师
3、联系电话:0575-#
附件信息:
(略) (略) (略) 罚决定书.pdf (644.3 KB)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作出 (略) 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YGY-SZ#
二、项目名称: (略) 长乐镇2024-2025年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2、地 址: (略) (略) 甘霖镇东张村新建庄71号
五、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 (略) 双塔国际12楼1220室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24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 (略) 长乐镇2024年-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项目编号:HYGY-SZ#)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 (略) 越风林业服务队、 (略) 美燕林业服务队)委托同一单位 (略) 崇仁镇的天天照吧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办理本项目投标事宜的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 (略) 越风林业服务队、 (略) 美燕林业服务队三家供应商及崇仁镇天天照吧的调查询问笔录。
2025年1月16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嵊财罚告字〔2024〕第#号《 (略) 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机关认为, (略) 甘霖镇晓波林业服务队在 (略) 双塔国际12楼1220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 (略) 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嵊州农商银行营业部(户名: (略) (略) (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略) ,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略) (略) 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略)
2、联 系 人:徐老师
3、联系电话:0575-#
附件信息:
(略) (略) (略) 罚决定书.pdf (64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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