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化县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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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化县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开 (略) 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开财农〔2023〕19号)要求,经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异地搬迁(第一批补助)、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来料加工等3个到人到户类补助项目予以先行立项,立项金额为#元。列入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 (略) 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县 (略) 方旭飞

联系电话:0570-#或#

附件:开化县 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安排表

开化县 (略)

2025年1月26日

开化县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安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

预算总投资(万元)

拟补助(万元)

本次计划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

补助资金来源(资金文件号)

补助资

金额度(万元)

1

异地搬迁

异地搬迁

异地搬迁到户补助(第一批补助)资金发放

780

780

780

完成异地搬迁3700人第一批补助发放。

2

2025年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巩固三保障成果

为低收入农户投保买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170

170

170

完成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投保#人。

3

来料加工补助

务工补助

10

10

10

合计

960

960

96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开 (略) 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开财农〔2023〕19号)要求,经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异地搬迁(第一批补助)、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来料加工等3个到人到户类补助项目予以先行立项,立项金额为#元。列入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 (略) 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县 (略) 方旭飞

联系电话:0570-#或#

附件:开化县 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安排表

开化县 (略)

2025年1月26日

开化县2025年度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安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

预算总投资(万元)

拟补助(万元)

本次计划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

补助资金来源(资金文件号)

补助资

金额度(万元)

1

异地搬迁

异地搬迁

异地搬迁到户补助(第一批补助)资金发放

780

780

780

完成异地搬迁3700人第一批补助发放。

2

2025年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巩固三保障成果

为低收入农户投保买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170

170

170

完成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投保#人。

3

来料加工补助

务工补助

10

10

10

合计

960

960

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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