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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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1-26

项目概况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8
采购需求:

①青菜

数量:*斤

一、参数:

蔬菜类: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略) 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果蔬农残检验报告等材料。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蛋

数量:*斤

★一、参数:

禽蛋类: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材料。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③水果

数量:*斤

★一、参数:

水果类: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2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孤儿学校
地 址: (略) (略) 沈营大街65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吴凡
电 话:*

公告信息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1-26

项目概况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孤儿学校2025年3-12月食材采购(果蔬类)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8
采购需求:

①青菜

数量:*斤

一、参数:

蔬菜类: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略) 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果蔬农残检验报告等材料。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蛋

数量:*斤

★一、参数:

禽蛋类: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材料。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③水果

数量:*斤

★一、参数:

水果类: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1)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2)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四、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8: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定价单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11、每周日需提交下周的食材报价单。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五联食材配送验收入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经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 (略) 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证,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 (略) 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2人)。

★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2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孤儿学校
地 址: (略) (略) 沈营大街65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吴凡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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